有案在身的嫌疑人,在大年初一又将一女子强奸,事后还通过QQ向受害者诉思念,说想和她谈朋友。后嫌疑人逃到苏州打工,被当地警方抓获。昨日,该男子被洛阳市西工区检察院批捕。 2014年1月31日,大年初一晚8时,在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唐宫西路交叉口附近,22岁的暴某从医院看望亲戚回来的路上,见一年轻女孩独自从街边走过时心生邪念,尾随女孩至唐宫西路桥,将女孩强行抱至唐宫西路桥下桥洞,将其强奸。 事后,暴某将受害人的手机和身上现金抢走,并用她的手机对其拍摄了多张裸照,威胁其如果报警就将裸照发到网上。当晚,该女子向西工分局报警。 暴某回家后,发现受害女子手机上有3个QQ号,估计都是女孩的号码,便自动登录其中一个和女孩聊天。在2月1日、4日和8日,暴某在QQ上向女孩发送“做我女朋友吧”、“亲爱的,我想你了”、“我会对你负责的”等暧昧信息。 同时,西工分局民警通过提取暴某留下的精液,进行DNA比对后,发现暴某还是另一起发生在洛阳某县轮奸案的在逃犯,将其锁定。此时,暴某心里也十分害怕,他将抢来的手机给了自己的父亲,逃到苏州,在当地一个电子厂里打工。 警方在对暴某搜寻无果后,便对其进行网上追逃。数月后,苏州警方发现了暴某的行踪,并于2014年4月28日将其抓获。昨日,西工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抢劫罪,依法对暴某进行批捕。(记者计思佳通讯员王欣) |
相关阅读:
- [ 06-06]七类幼儿最易受骗遭性侵 大部分幼儿易信陌生人
- [ 06-04]“关爱流动留守儿童 反邪防拐防性侵”系列宣传活动走进罗源县凤山镇
- [ 06-03]防止校园性侵重点在边远农村
- [ 05-29]“关爱流动留守妇女儿童 反邪防拐防性侵”系列宣传活动走进连江县江南乡
- [ 05-29]小学教师性侵猥亵11名女童拍下视频被核准死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