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可间接反腐 专家析并非“反腐神器”
2014-06-12 09:09:50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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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完善尚需一个过程 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积极推进期间,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 5月8日,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称,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更早之前的2月11日,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要加强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建设。 李克强进一步指出,今年要抓住重点,在容易发生腐败的领域,把制度先完善起来。要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领导干部不能插手干预。去年我们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但真正完善起来,还要有一个过程。 从制度设计上看,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是让每个公民的财产信息不再有部门壁垒和信息孤岛,即无死角、无禁区。因此,受访专家认为,从这个角度来看,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会也不可能为官员房产划出禁区。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指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在去年启动的新一轮中央巡视中,中央纪委也提出,要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任建明表示,如果有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抽查便很容易实现。 任建明解释称,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信息实现互通共享,将大大提高核查官员财产的效率。如果说,原来只能核查10%至20%的领导干部房产情况的话,那么,有了统一登记系统之后,有关部门将可以对所有的领导干部进行房产信息核查。 中央党校教授林喆也持相同观点。她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官员财产申报提供了便利的审查机制。 据了解,为使条例具有可操作性,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的研究工作。(记者 廉颖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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