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来借身份证去上网,他答应了,结果他和好友及网吧三方都被罚了。 小潘是个90后,江西人,在东阳南马花园的一家红木家具厂打工。平时,他和老乡小叶的关系不错。 6月26日晚上7点多,小叶去镇上一家网吧上网,可被告知没有身份证不能上网。前段时间,小叶的身份证不小心掉了,一直没去补办。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小潘。 小叶开口向他借身份证去上网,小潘认为没什么大不了,就把自己的身份证递给了小叶。 拿到小潘的身份证后,小叶马上去了那家网吧,网吧工作人员也没有仔细核对人证是否相符,就让小叶在网吧上网。 当晚8点多钟,民警到网吧例行检查,小叶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上网被查到了。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目前,小潘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00元,网吧被处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而小叶也受到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通讯员 朱一红 金丹超 本报记者 侯明明 |
相关阅读:
- [ 06-27]“纽约市身份证”法案通过 非法移民也可申请
- [ 06-26]500多万福州人办“经济身份证” 能证明个人信用
- [ 06-25]公租房推进住宅产业化工艺 预制构件有了身份证
- [ 06-25]咪表不仅需要一张“身份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