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卫计委:单独两孩不会导致婴儿潮 加大救助失独家庭

2014-07-11 07:02: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分享到:

普遍实施单独两孩暂无时间表 政府加大救助失独家庭力度

对于业内普遍关心的“何时普遍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杨文庄表示“没有时间表”。

“全面放开二孩,近来有很多呼吁。但是现在中国独生子女的家庭1.4到1.5亿左右,按照现在单独两孩的生育意愿,就这1.4到1.5亿的独生子女的夫妇如果全面分开二孩政策,这1.5亿就在新的政策范围里了,这里面假定有60-70%实际要生二孩的话,大概有8000万到9000万,接近一亿的孩子要出生,而且大概四、五年内要出生的,这样就会形成一个更大的出生婴儿的高潮,也就是每年大概平均多出生2000多万人。我们原来政策的条件下,每年出生1600万,加上你新增加出生的2000万,大概在四五年内、五六年内可能每年就有3000-4000万的孩子要出生,这对中国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中国人民大学翟振武教授分析。

对此,杨文庄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非常明确,第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因为我们毕竟是世界第一大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我们有13.6亿人口,人口多这个基本国情目前还不会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沉重压力还不会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这种紧张关系还不会改变。在人口总量的控制方面,中央还是高度重视,所以我们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第二是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第三是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第四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所以我们下一步人口政策和计划生育工作就要坚决贯彻好中央的决策精神,逐步稳妥地落实好单独两孩政策。随着我们人口发展态势的变化,随着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随着我们国家资源环境方面的发展变化,在资源保护、环境利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等方面的变化,中央会对人口发展、生育政策作出调整的。但是具体什么时候,我这儿也没有时间表。”

对于失独家庭的救助,卫计委表示,2008年国家建立了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2013年,全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特扶对象共67.1万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为40.7万人,约27.5万个“失独家庭”。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再次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从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做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

五部门《通知》印发以来,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扶助关怀工作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总体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安徽、福建、陕西、大连、宁波、厦门等省、市以政府名义印发贯彻五部门文件精神的扶助关怀文件,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广西、海南、重庆、四川、甘肃和青岛等省、市卫生计生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文件,明确责任,强化工作落实。二是加大经济扶助。目前,21个省(区、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在国家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14个省(区、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实现了特别扶助金标准城乡统一。三是强化养老保障。各地积极采取机构集中供养、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养老服务,15个省(区、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对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给予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四是提升医疗服务。各地积极开通“绿色通道”,方便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就医。目前,17个省(区、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已经将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将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五是拓展社会关系,各地通过实施紧急救助、建立联系人制度,进行心理疏导、安排收养子女,改善居住条件,提高计生家庭发展能力等,给予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中新网生活频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