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佛山一居委会干部被开除党籍仍上班 传涉陆帜然案

2014-07-11 15:45:29 黄晓晴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陆×明等人侵占集体资金,被高明纪委开除党籍,因涉嫌违法又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但8个多月过去了,村民依然见到陆×明在居委会上班,由此质疑是否移交了司法机关。

移送司法机关八个月

网友发现他仍在上班

去年11月8日,曾有高明居民以“反贪污”为网名在“高明网络发言人平台”反映,河江社区居民会陆×明等多名村干部“集体售卖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块,并私分该地块出让金”,“据党员大会上说的是人均贪腐五万元”,虽然“多人已经退回贪污所得”,这位居民仍希望高明纪委能介入调查,否则“不排除会向中央巡视组反映相关情况”。

4日之后,高明纪委回复这位居民称,在他反映问题之前,高明区纪委在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有关案件过程中,已经发现河江居委会主任陆×明(中共党员)等多名村干部的违纪问题。由于陆×明等人不是监察对象,因此高明纪委按有关规定对涉案人员陆×明等人拟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河江居委会已召开党员会议,目前正处理中),至于陆×明等人涉嫌违法问题,高明纪委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从2013年11月至今年7月,陆×明等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已经过去8个多月,但有居民看见陆×明等人还在居委会上班。今年7月6日,高明网友“依法治国”登录“高明网络发言人平台”时看到了上述反映陆×明等人问题的话题,由此产生疑问:既然已经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何陆×明等人至今还在河江居委会上班?当日深夜23时58分,他在“高明论坛”上发了一个质疑帖:“马照跑,舞照跳,逍遥快活,好不自在,司法机关到底干什么去了,求解?”

该网帖引来近1800名高明论坛网友点击查看并讨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