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篇题为“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草菅人命,无良医生间接害死胎儿”的网帖子在网络引发网友关注。 7月25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卫生局通报称,景洪市一孕妇第二胎怀孕33周加2天后,出现早产征兆,于凌晨2时30分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妇产科就诊。在剖腹产手术过程中,因胎儿横位娩出困难,娩出后心跳微弱,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过沟通,产妇和家属拒绝尸检,死亡原因不明确。 该网帖称,7月22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一35岁孕妇正常怀孕33周后出现早产征兆,于凌晨2时30分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妇产科就诊,医院对其进行了各项检查后,医生确认其需要急诊手术,但直到7月22日早晨7时才安排手术,由于延误了手术时间,导致新生儿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院方对此次医疗事故并未给家属任何说法,不断推脱责任,态度冷漠。希望警方、卫生主管部门、媒体介入调查,调取当天各时段监控画面,为平民老百姓主持公道。 据西双版纳州卫生局通报,7月22日,景洪市一孕妇第二胎怀孕33周加2天后,出现早产征兆,于凌晨2时30分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妇产科就诊,诊断为:一、孕33周加2天,先兆早产;二、胎膜早破;三、横位。医院妇产科按医疗程序于7月22日凌晨4时25分完成手术前各项准备工作,拟进行剖腹产手术。经与手术室联系得知手术室正在进行着两台急危重患者手术(其中一台为凌晨3时开始的普外科急重症腹部开放性刀伤休克病人抢救手术,另一台为凌晨3时40分开始的神经外科急危重脑出血病人的手术)。妇产科医生在对该产妇胎心监测正常的情况下,延后到6点20分进入手术室实施剖腹产手术。手术过程中,因胎儿横位娩出困难,娩出后心跳微弱,经抢救直接送新生儿ICU继续救治无效死亡。经过沟通,产妇和家属拒绝尸检,死亡原因不明确。目前产妇仍在州医院住院治疗。 通报称,产妇及家属对医院医疗服务提出异议,并在网络上发布了措辞激烈的帖子。对这一问题,西双版纳州卫生局党组、州医院党委高度重视,对如何处理该事件进行了专题研究。 7月24日下午,西双版纳州卫生局接到了产妇家属的医疗事故责任申请,州卫生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安排州卫生监督所对此争议进行调查。 对于部分网民在跟帖中提出来的医德医风的问题,西双版纳州卫生局党组、州医院党委表示如有实名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截至记者发稿时,西双版纳州医院正与家属进行积极沟通协调,希望在法律的框架下以事实为依据解决此争议,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记者杨之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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