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曝举巨债建奢华形象工程 多打民生工程旗号
2014-08-03 07:23:58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责任编辑:陈玮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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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工程没形象 本刊记者调研发现,造价不菲、外形怪异、没有实际用途、借债建设的所谓城市景观建筑并不被群众认可。多位受访群众和行政管理专家认为,这些奢华浪费的形象工程并没有带来形象,反而招致群众不满,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一些工程还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东北某城市斥资超亿元建设城市地标“生命之环”,这个大环外径170米,内径150米,结构顶标高153.98米,钢结构总重3500吨,安装1.2万只LED灯。有群众直言批评,“花亿元造大铁圈,败家艺术该歇歇了。” “生命之环”之后,华东一个城市又建“时来运转”的大圆环,这个无辐式摩天轮位于该市一公园内,直径约84米,钢结构总重约3000吨,主体结构是组合钢箱梁结构,内侧设钢管桁架支撑,箱梁外侧为游艺舱体。河南伊川北大门建成被戏称裤腰带,投资上千万元。江苏扬中花7000万建造河豚塔,亦引来诸多质疑。 “造成重复浪费工程,是因为有的项目在决策时,没有充分考虑资金使用绩效的问题。‘一把手’交代要做的项目重要吗?拿在桌面上来说肯定重要,因为所有项目都有一定的作用,但项目什么时候做最好,资金使用效率如何做到最优,却缺乏考虑”,广东一位地方干部坦言。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院长肖滨认为,奢华浪费的畸形建设还易滋生腐败,成为贪官与不法商人利益输送的“温床”。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多有贪官与城市的大拆大建有关。 多位受访基层干部认为,有的地方在高额负债的情况下,仍然大建大造难以产生效益的形象工程,只会令地方财力更加虚弱,进一步加剧地方的债务负担。更让群众对地标建筑形成奢华浪费的固有印象,每有此类工程,必然“招骂”。即便有的确属适度超前项目,也易不被公众认可。 举债上项目应有监督约束 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搞建设,由于不是直接动用财政资金,包括人大预算监督等相关监督难以有效实施,助长了一把手“拍脑袋”工程。 本刊记者了解到,2009年,某市建设仿古建筑、特长人工瀑布、特大水上舞台、特大江面升降浮式喷泉等,但投资数额却基本未向公众公开。 当前,有的地方耗资巨大的工程,却往往打着民生工程的“旗号”:修大广场、挖大湖、建大喷泉,宣称“改善人居环境”;建庙、建大佛,宣称“文化惠民工程”;反复挖路,宣称“实施畅通工程”……群众称之为“‘民生工程’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 “重复建设、超前建设,与现有行政体制尚不完善有关。政府用钱缺乏约束机制,由‘一把手’说了算,缺乏对其的制衡、约束。”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欧阳知说,按照法律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但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多由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构成,“要二线干部监督一线干部,基本不可能。” 一位受访地方干部认为,解决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最好是政府不要直接做项目建设主体。“财政资金使用,很多时候仍由‘一把手’说了算,很难做到科学、合理、高效。” 内地一位干部认为,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应健全民主集中制,凡是能够上会讨论决定的一定要上会讨论决定,实行票决制,对决策完整记录存档,使得资金使用情况事后可追溯、决策过错可追究。 肖滨等多位行政管理专家认为,遏制举债建设奢华工程、浪费工程,应建立项目绩效评价的硬约束;应发挥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对政府债务规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叶前王圣志苏晓洲□(本文参与采写记者:冯雷李斌沈翀刘军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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