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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7年75名落马高官:26名获刑者仅1人未涉贪腐

2014-09-10 07:19:02 黄海蕾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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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贪污6460万元居榜首

分析落马贪官非法所得额度,一般从几百万元至几千万元不等。在上述25名已被判刑的官员中,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非法所得数额最少,约为510万元,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数额最大,达到6460万元。不过相比于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刘志军的受贿额度仍是小巫见大巫。

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已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刘铁男案涉案金额目前虽无官方正式通报,但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在去年8月中旬国家发改委的内部通报中,刘铁男与其子刘德成通过非法经营所得约1.1亿元,其妻郭静华非法所得3800万元左右,并收受礼品折合人民币约41万元。加之刘铁男受贿金额,已经查明的非法所得超过1.5亿元。

京华时报记者统计7年来因贪腐被判刑的25名省部级以上官员,非法收入共计约为4亿元,人均受贿额约为1600万元。其中一半以上受贿官员的非法收入在案发后得以全部追缴,如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的2959万元、广东省委原常委周镇宏的6164万元巨额受贿款均全额追回。

分析人士指出,官员的腐败日趋隐形化,比如在“权权交易”中,只看到双方相互给予便利,但并不见金钱流转。此外,受证据制约,往往法院判决的受贿额度并非全部,多数官员实际受贿数额大于判决认定数额,且贪腐带来的危害绝不仅仅局限在受贿额度上。如天津市委原常委皮黔生非法收入755万元,但因其受贿、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高达2.2亿元。

官商勾结让权变钱

在诸多贪腐高官的法院判决书中,“以职务便利,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表述最为常见,官商究竟如何结盟谋求利益,何种领域是高发区?京华时报记者梳理发现,涉及银行贷款、工程业务承揽方面最多,此外,在项目审批、用地规划等方面,也给官商勾结留下可钻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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