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京一村支书涉贪被查 从立案到移送司法仅59小时

2014-09-10 07:46:24 韩娜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从立案到移送司法机关仅59小时

昨天,丰台区纪委监察局官方网站通报一起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南苑乡新宫村原党总支书记赵胜利,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值得一提的是,赵胜利的问题立案短短59小时就被移送司法机关。

赵胜利在担任北京新宫电力工程施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牟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贿赂。

此案是丰台区开展严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通报的第一起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丰台区纪委副书记李军介绍,区纪委组织相关部门对2013年1月至今年6月期间涉及乡镇、农村干部的信访举报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群众对南苑乡新宫村党总支书记赵胜利的举报问题比较集中。8月初,丰台区纪委成立专案组,对赵胜利涉嫌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直接查办。

8月26日上午9时赵胜利违法违纪案正式立案,丰台区纪委对赵胜利作出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后,丰台区纪委审理室提前介入,形成谈话讯问、证据支撑、供证分析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对案件事实、证据状况、定性定量等方面进行基本判断,为移送司法、案件“快结”节约了时间。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8月28日晚8时,赵胜利被移送公安机关。(记者 韩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