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9月30日电 (索有为 黄彩华)广东东莞市第二法院30日披露,东莞两名男子苏某、丁某在街头买来一个“人民警察证”证件套,以此冒充警察,以查车为名开走他人一辆女装摩托车,后被抓获。苏某、丁某因犯招摇撞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三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4年3月11日14时许,44岁的东莞男子苏某提议冒充警察查扣摩托车后骗取车辆,后与32岁东莞男子丁某在东莞市茶山镇购买了一个“人民警察证”证件套。 随后,两人驾驶摩托车窜至东莞市大朗镇大朗广场卓丽美容院旁边路段。见被害人刘女士独自驾驶女装摩托车经过,丁遂拦停刘女士,苏出示所谓警察证的证件套,并称系警察查车,要求刘出示其摩托车的证件。因该车未办理行驶证,苏二人就以查扣该车为由,将摩托车开走。苏、丁在逃至东坑镇黄麻岭花场时,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经鉴定,该女装摩托车价值2600多元。破案后,上述摩托车已发还刘女士。 庭审中,苏、丁二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均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丁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予以惩处。两人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两人认罪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各自的罪行,且缴回涉案摩托车发还给被害人,依法均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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