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装饰材料公司在槐荫区西客站附近小区内租房子搞产品宣传,引起其他业主的不满意,在业主向物业公司投诉后,物业公司却把整个楼都给断了电,这种做法让业主们非常不满。昨天上午,有业主报了警,目前此事正在协商当中。 据报警的市民刘先生称,他住在槐荫区西客站附近的一处小区1号楼,单元内有户居民租住在此处,“好像是个装饰材料宣传点,平时就把一些宣传单和宣传的广告贴在窗户上。”刘先生说:“这引起业主们的不满,嫌这样影响美观和其他居民的生活了。” 后来有一些居民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投诉,物业公司也找过宣传点的张女士,要求她把贴的广告进行清理,但是双方一直没有把事情协商处理好。由于经常接到业主的投诉,后来物业公司“干脆利落”地把1号楼整个楼都停了电,这种做法引起许多业主的反对,“这根本不是处理问题的办法啊,等于是一个人生病,给全楼人吃药了。” 昨天上午10点左右,由于不满物业公司的做法,有居民打电话报了警。槐荫巡警三中队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赶到了现场,据在现场处理警情的民警唐光俊称,经他们现场了解,事情的根本原因是张女士在小区内租赁一个房子作为自己装饰材料的宣传点,在窗户上张贴小广告引起了居民的不满,停电是物业公司和张女士协商未果做出来的。 在了解情况后,民警认为物业公司这种给全楼停电的做法十分不妥当,要求他们通上电。随后民警把张女士和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叫到一起,让双方好好解决此事,双方表示尽快对此事进行协商。(于腾腾) |
相关阅读:
- [ 10-10]【民生】莆田文献步行街开发商违约 业主盼政府介入
- [ 10-10][建议]榕小区望建业主自治小组解决养老难
- [ 10-10]开发商与承建商“掐架” 为何让业主当“冤大头”
- [ 10-10]开发商与承建商“掐架” 为何让业主当“冤大头”
- [ 10-10]开发商与承建商“掐架” 为何让业主当“冤大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