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谈社区矫正法:已列入我国2014年立法计划
2014-11-05 15:28:51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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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1月5日消息(记者宁静)5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做出介绍。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社区矫正法,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表示,社区矫正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5年扩大试点,2009年在全国全面施行,目前已经进入了全面推进的阶段。 张苏军表示,社区矫正法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在中国的几千年历史上没有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多年的历史上也没有过。同时,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中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 我国现有社区服刑人员73.1万,累计接收211.3万人,从试点以来效果很好,再犯率一直控制在0.2%以下,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为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来说,必须有完善的法制做保障。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以及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试点的基础上对社区矫正作了规定,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初步确立。2012年,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的执行。同时,也为我国制定社区矫正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基础。 目前,社区矫正法的制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经过十多年的实践,社区矫正法的立法条件已经成熟。社区矫正立法已经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4年立法工作的计划。 司法部在广泛调研论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已经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草案送审稿,并且已经于去年2月份提请国务院审议。今年3月份,司法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中央政法委牵头成立了由中央12个有关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立法工作协调小组和社区矫正法草案审查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5月、6月,社区矫正立法工作协调小组开展了立法调研,9月社区矫正立法协调小组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对社区矫正立法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证。已经形成了重要的共识。 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积极对司法部报送的社区矫正法草案送审稿进一步组织力量进行修改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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