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沈阳公安对一强拆事件按刑事立案

2014-11-07 11:59:21 张国强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郭华的丈夫李俊岐向记者介绍,“当时关家村向我们承诺有土地证并可以建房我们才租的。事实上,在2001年11月,于洪区人民政府的确给我所租赁的土地发放了《集体土地使用证》。”

据该《集体土地使用证》记载: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4800平方米。

李俊岐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自2012年起政府开始对关家村实施拆迁改造,虽然听说我家的大院也在拆迁范围内,但是在门口出现《限期拆除决定书》以前,从来没有人找我们谈过拆迁补偿事宜。”

在郭华家门口被贴上《限期拆除决定书》的第二天,即2013年6月27日,郭华和丈夫李俊岐被叫到了造化乡街道拆迁办。

李俊岐说:“我们在拆迁办呆了三个小时,得到的答复是拆迁的事再研究吧。”

在从造化街道拆迁办回家后的第二天,即6月28日,一场至今令郭华回忆起来仍然毛骨悚然的一幕发生了。

据郭华回忆:“28日下午3点左右,我年近七旬的母亲刚刚走出家门,一伙大约七八十名统一身着迷彩服和兰色制服的人员闯进我家的大院,其中一伙人迅速将我和我的哥哥、嫂子强行架至院外一辆遮挡牌号的别克商务车上,另一伙人开始往事先准备好的卡车上搬东西。随后铲车和挖掘机便开进了院里,一顿狂拍乱推。”

“大约两个多小时后,2800多平方米的房屋就变成了一片废墟,场面惨不忍睹。晚上6点多钟,强拆的人员全部撤离后,郭华和家人才被从别克车上放出来。”据一现场目击者介绍。

李俊岐对记者说:“除了我母亲和哥嫂两家的生活用品外,当时院里有很多建筑器材和工具,大部分被强拆人员拉走外,其余的都被砸至废墟里面了,价值60多万元。可是,我们连一根针、一个牙签都没有拿出来。”

郭华说:“强拆当天获得人身自由后,我向公安报警求助,警察到现场时说‘这是政府行为,我们也管不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