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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安对一强拆事件按刑事立案

2014-11-07 11:59:21 张国强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李俊岐还说:“当天带队并指挥拆迁的人是造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拆迁办主任范书生。事后,我和妻子曾找过范书生,请求其在补偿谈不成的情况下,先把从我家拉走的东西还给我们。得到的答复是‘那些物品及房屋残值都抵顶强拆费用了。’”

“这样的解释差点没把我气晕过去,这也太无法无天了吧!这甚至比抢劫还恶劣呀!正是受了这一打击,我母亲在去年9月份得了脑血栓,目前只能靠轮椅出来活动。”郭华气愤地说。

在主持拆迁工作的造化街道办事处讨不到说法后,郭华开始到于洪区公安局报案要求查处故意毁坏财物的人员。然而,于洪区公安局最初并不受理郭华的报案。

在一年多的时间,郭华用轮椅推着她年近七旬的母亲几乎每周往返于洪区和沈阳市公安局三四次。

今年9月24日,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受理了“郭华财物被故意毁坏案”。

10月13日,于洪公安分局向郭华送达了《立案告知书》,案件进入了侦查程序。

郭华说:“有了这份《立案告知书》,至少说明有人管我们的事了,让我们看到了一丝希望。”

《法制日报》记者就这一拆迁事件,曾前往造化街道办事处和于洪区委宣传部采访,要求其出示强拆的相关手续。造化街道办事处一副主任只向记者提供了《限期拆迁决定书》和《评估报告》,并没有提供完整有效合法的强拆手续,还称向有关领导汇报尽快解决上述强拆事宜。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郭华家房屋被强拆案的补偿事宜仍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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