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东佛山警方即日起民众向警方举报涉恐线索,根据其线索发挥作用、效果等分级评定,予以相应的现金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人民币;对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者则要追责。 佛山警方规定,若民众发现或知悉涉恐涉暴线索,可以采用拨打“110”报警电话、通过信件和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还可以通过佛山市公安局官网“佛山警务在线”的“公众信箱”平台举报。涉恐线索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以及其他与涉恐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警方对民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都会严格保密。 据佛山警方介绍,举报涉恐线索的奖励实行物质奖励方式,按照线索发挥作用发放奖金,线索发挥的作用分为直接作用、重要帮助作用和辅助参考作用,其对应的线索等级分别划分为一级线索、二级线索和三级线索。一级线索是指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使警方迅速获取有力证据侦破暴力恐怖案(事)件,或有效防范暴力恐怖案(事)件,奖励5万元至50万元。二级线索是指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使警方获取相关其他线索、信息,并经进一步工作,有效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案(事)件,奖励2万元至5万元。三级线索是指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获取暴力恐怖案件的证据或防范暴力恐怖案(事)件起到辅助作用,奖励2千元至2万元。 佛山警方表示,一旦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发挥作用,警方会专人通知举报人到专门地点领取奖励金。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60日内,举报人可以亲自或委托他人当面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警方称,保障举报人安全,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披露举报人信息。举报人举报的内容应真实可靠,凡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或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行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相关阅读:
- [ 11-13]佛山举办比基尼推手大赛
- [ 11-12]佛山宝贝热舞频走光 白色底裤若隐若现
- [ 11-04]广东佛山拆楼物料砸到公车站 乘客头顶废墟等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