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不再是身份,而是职业,划分为四种类型三个级别 作为农业部确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省份,陕西将本省新型职业农民分为了生产经营型(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农业产业工人、农业雇员等)、社会服务型(农村信息员、农产品经纪人、农机手、代耕手、机防手、动物防疫员等)和新生代型(农科大中专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复转军人等)四类。 “职业农民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识、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较高的职业素养”,杨效宏说。 从2011年以来,陕西省农业厅经过调研、试点,先后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工作方案》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顶层设计”日渐清晰。 《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首先划定了新型职业农民的标准:16岁到55岁间,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初级职业农民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中级要求高中或农科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高级则应具备农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初级职业农民收入应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0倍,中级达到10—20倍,高级达到20倍以上;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现代农业理念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合理配置农业资源,掌握先进生产经营模式,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带动当地农民致富。 每年认定一次,按指标计分,制定培训教材与课程 认定之前,培育是关键。陕西省农业厅成立了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以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主体,“目前,陕西省12个市107个县区均已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有6个市正式发文成立了培育领导小组”,陕西省农广校副校长杨建军说。 在此基础上,调查摸底,“初步统计,全省符合职业农民特征的培育对象达到20多万人”,戴建昌介绍;同时,对省内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人员等进行了摸底统计,指导市县认定了一批实训基地;此外,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大纲》,设置了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和实训操作课四大模块共计560门课程,组织400余名专家编写了第一批41套教材,目前已出版21套,其余正在出版印制中。 今年以来,陕西省市县各级陆续开展了第一批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按照高、中、初三级分别由省、市、县认定的原则,每年认定一次。主要评价指标包括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经营规模、生产效益和职业道德等5项,实行百分制评估,前三项各占20分,生产效益占30分。资格认定实行逐级推荐,获得初级证书方可考核认定中级,以此类推。 前不久,陕西省认定了84名首批高级职业农民。截至目前,当地市级认定中级职业农民55名,区县认定初级职业农民3696人。 职业农民需要技术、理念指导,更需要产业扶持 “经过区、市笔试、面试和评审,认定为中级,又推荐我到省上参加考试,可惜没考过”,宁蒋娟略有遗憾。 据她介绍,近几年,农广校、农技中心一直指导她更新设施、引进品种,帮她掌握种植技术、农业法规、市场营销知识,还帮她注册了“瓜大姐”品牌,同时对土壤产地进行品质认证,“如今咱自家经营了110亩地,去年果蔬种植收入达160多万元。”尝到甜头的宁蒋娟告诉记者,“认定为职业农民不仅是一种荣誉,更希望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学到更多。” “对职业农民的培育,不仅是传授技术、指导思路,更得在产业扶持上下功夫”,戴建昌向记者强调。 此次获评为中级职业农民的刘楠,去年开始攻读农广校继续教育大专文凭,是典型的新生代职业农民,“我想建一个物流冷库,但需投资40多万元,找银行贷款难度很大。”他期望有关部门给予职业农民更多资金扶持。 今年,陕西省职业农民培养任务为1.5万人,预计2020年总数将达20万人。目前省财政资金已配套8580万元,其中已拨付500万元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引导小额贷款向职业农民倾斜。 “培育职业农民绝不等同于以往的农民培训,是升级版而不是加长版”,戴建昌告诉记者,“目前的难点在于,全社会职业农民培育的氛围还没有形成,特别是部分市县一级农业负责人员,本身就对职业农民的概念不清晰,对其意义认识不清楚、不到位。”杨效宏也认为,“推进职业农民培育并非农业部门一家的工作,还需要制度的顶层设计。” 姜 峰 |
相关阅读:
- [ 11-16]三钢集团人才战略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占工人总数三成
- [ 11-15]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呼吁应尊重东部邻国
- [ 11-13]音乐音响名家云集厦门高级视听展 130家单位参展
- [ 11-10]武夷山:培训高级评茶员 助理海峡茶博会
- [ 11-08]香港一高级管工涉港珠澳大桥工程贪污案被廉署起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