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11月28日电 题:62分钟拉闸停电的背后风波 记者 刘双双 傅煜 湖南宁乡煤炭坝镇因煤矿资源丰富,号称“湘中煤都”。近日,位于该镇的湖南黑金时代长沙矿业有限公司最后一处矿井意外提前全面封井停产,运转了半个多世纪的煤矿或将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这个名为五亩冲的矿井本来还有2-3年开采期,意外提前“退休”源于11月20日一次62分钟的拉闸停电,造成井下主要生产作业区被地下水淹没,无法再生产。一场维护国有资产的争端由此引发。 拉闸激化的矛盾 煤炭坝镇域范围内含煤面积达20.7平方公里,民国初年就开始了煤矿开采。 原长沙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湖南省煤炭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煤炭坝煤矿,始建于1951年),因长期开采,造成资源严重枯竭,开采成本高,企业长期亏损。破产重组后成立的湖南黑金时代长沙矿业公司,隶属于湘煤集团,从业人员约4000人,均属安置的破产企业下岗职工。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受煤炭价格持续走低影响,长沙矿业公司持续亏损,煤炭产量也持续下滑。继2012年关闭跃进煤矿后,公司所属的竹山塘和西峰仑煤矿也分别于今年4月和9月底关闭,仅剩下五亩冲煤矿在生产,企业职工部分解聘。 2014年11月20日上午10时54分,一次62分钟的拉闸停电几乎宣告了五亩冲煤矿“职业生涯”的结束。由于五亩冲煤矿系国内罕见的大水矿井,每小时涌水1800立方米。停电期间,地下水淹没了负430米的主要生产作业区。恢复供电后,矿井无法再生产。 这是长沙供电公司本月第三次对长沙矿业实施拉闸停电。此前两次分别是7日停电8分钟,14日停电22分钟。 长沙矿业党委书记杨富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第三次停电造成了井下设备全面报废,也直接导致现有的2000多职工失业。 而双方的矛盾始于拖欠的高额电费。 长沙供电公司称,长沙矿业拖欠电费现象严重。今年1至9月,该公司陈欠电费高达5609万元。 对于拖欠电费一事,杨富强未予否认。“由于煤炭价格一直走低,生产经营发生大的困难,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我们从今年5月份开始欠电费,但一直与电力公司保持协商。但9月份开始矛盾升级。” 据了解,长沙矿业全公司月耗电量平均达2200万千瓦时,电费每月高达1400万元左右。同时,由于历史原因,公司一直承担着矿区周边农村及驻地机关单位和厂矿的供电和供水,每年此两项支出分别为1000万元和500万元。 今年8月,为追缴电费,长沙电力将长沙矿业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按照供用电合同及时支付电费,并请求诉讼保全。 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15日下达的一审判决书中,判决长沙矿业向国网长沙供电分公司支付所欠电费57204572.2元和违约金。 履约的分歧 这边多次催缴未果,那边负债累累无法偿还巨额电费。 事态陷入僵局状态时,引起了湖南省高层的重视。10月8日,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陈仲伯召集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电力公司、湘煤集团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专题研究与协调。 记者在一份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0月15日下发给相关单位的会议纪要中看到,协调会明确:各方应加强沟通协商,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共同妥善处理长沙矿业公司欠缴电费等相关问题;10月15日前,签订书面协议,承诺从今年10月份起,长沙矿业公司及时缴纳当月电费,不再产生新的欠费,同时商议制定分期还款计划,逐步清偿陈欠电费。 关于长沙矿业所在地的“两供(供水、供电)”分离工作,协调会也提出了解决方案:由省国资委牵头,长沙市政府、宁乡县政府和省电力公司共同推进长沙矿业公司所在地的“两供”分离工作,争取在三个月内完成;省电力公司在长沙矿业公司完成“两供”分离前,保障正常供电。 会后的10月17日,长沙矿业向长沙供电公司下属的宁乡县供电分公司送达了还款《承诺书》。 长沙矿业承诺,自今年9月26日起,在已有欠费57204572.2元的基础上,不再产生新欠电费。新欠电费将通过销售煤炭,采取煤电互抵抹帐等方式按时支付,原有欠缴电费则通过股权、存煤抵缴及债权转让等方式解决。长沙矿业称,“将配合贵公司于10月24日前完成高陂矿业公司65%股权抵押和岳阳丰利纸业欠付我公司货款3778006.3的债权转让工作”,并保证不采取恶意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如违反承诺,供电公司可要求其通过变卖资产等一次性交清全部欠款,并依法对其采取停电催费措施。 据长沙供电公司介绍,湖南省经信委专门出台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湖南电网发电企业发电量与上网电量补充计划的通知》(湘经信能源〔2014〕463号文件),专门为缓解长沙矿业经营压力,协调大唐湘潭电厂等多个电厂消纳长沙矿业的14.1万吨电煤。 “但事后长沙矿业不仅未实现‘以陈煤抵陈欠’,且承诺的相关股权、债权也未按期向供电公司抵押移交。”马恒志表示,通过存煤做电煤销售,对方仅兑现了10月的电费,并分批将已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做财产保全封存的煤矿擅自对外销售,且未将销煤款用来支付电费。 这一事件也直接导致矛盾升级,致使上述停电事件的发生。在长沙电力部门看来,长沙矿业没有兑现承诺,属于恶意拖欠电费,且涉嫌违法处置冻结资产。 马恒志表示,在实施前两次欠费警告停电措施后,长沙矿业公司不仅没有相关人员与供电公司衔接缴纳电费,反而以停电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为由,不再执行协调会议精神,停止向湖南省经信委指定的四家电厂供应电煤,并明确表示“新增电费无力支付,陈欠电费没有来源,也不再支付所欠电费。”无奈,他们只能再度拉闸,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长沙矿业缘何迟迟未能缴清电费?对此疑问,长沙矿业回应,“延缴”电费并非故意为之,而是存在诸多客观因素,其中之一便是受消费市场影响,其煤矿销售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据介绍,今年前10月该公司已亏损16783万元,导致现金流近乎断裂。至10月底共欠付各类资金17184万元,其中含欠付员工8至10月份的工资2200万元。 长沙矿业表示,虽然公司困难重重,但公司还是在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不产生新的欠费。至于承诺书内容的履约问题,杨富强称,他们一直在积极处理,相关手续也在办理,未料对方会在此期间再度采取停电措施,且时间如此之长。 双方将诉诸法律 随着五亩冲煤矿封井停产,一系列现实问题也随之涌来,亟待解决。 “长沙矿业就如同一位身患癌症晚期的病人,如果继续维持亏损状态,迟早有一天会‘死去’。”杨富强说,按照现有资源,五亩冲煤矿最多还可开采2至3年,因为亏损也可能随时停产。但电力部门此次长达一个小时的停电,让矿井提前“寿终正寝”。更现实的问题是,企业2000多职工陷入失业困境。 按照长沙矿业提供的资料,经资产评估机构评审评估,五亩冲煤矿井下设备、设施资产共计1.28亿元。现在设备几近报废,无法再使用。“如果没有被淹,我们完全可以转移到其他地方再生产或进行资产抵押。” 长沙矿业表示,因为矿井停产,企业恐无再生能力,要求公司继续缴纳电费将是奢望。而因为电力部门拉闸停电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问题,他们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予以赔偿。 “我们的停电催费行为,既有法律依据,也有事实根据,同时严格履行了审批通知程序,是完全合法合规的。”作为长沙供电公司的新闻发言人,马恒智坚称。 据其介绍,在停电之前,长沙公司多次上门与长沙矿业负责人衔接相关事宜,该公司均以“负责人不在”拒绝接洽。按照省政府协商会议精神,与长沙矿业的上级部门湘煤集团总部衔接多次,请其对长沙矿业的陈欠电费还款进行担保,也遭到拒绝。最后一次停电,供电公司与当地政府做好了停电应急措施,并在宁乡县司法局公证处的人员全程陪同下,提前7天向长沙矿业送达了停电通知,并通知煤炭坝做好安全措施。 据长沙供电公司介绍,目前,所有矿井宣布封井停产,仅留下矿井主泵房还在抽水,主要用于地面供水和稳定地下水面,以拆除井下相关附属设备。地面存煤2万余吨,已被镇政府封存,用于当地农民房屋破损、地面沉陷、农田龟裂赔偿。 长沙供电公司的态度亦非常明确:继续通过司法程序追讨电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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