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广播网乌鲁木齐12月12日消息(记者张孝成 通讯员刘丹)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日前新疆一男子杨某到邻居何某那劝架,不想发生口角导致血压升高、脑出血不治身亡。近期法院判决邻居何某承担30%赔偿责任。 何某、杨某系一墙之隔的邻居,均属来疆务工人员,长期租住在新疆玛纳斯县兰州湾镇大疙瘩村。7月21日晚,何某因琐事与同居的女友张某吵架,杨某前来劝架。因劝说无果杨某便返回家中,张某之女张甲因年纪尚小惧怕家中争吵,遂跟随至杨某家。何某吵完架,出门推上摩托车准备离家出走,行至杨某家门口时,张甲骂了何某一句“勺子”(新疆方言,意为傻子),何某认为张甲的行为是杨某教唆所为,便与杨某发生口角进而互相厮打,二人的家人听到争吵声后把他们分别拉回家中。后杨某从自家房子跑出来栽倒在门前的渠沟里且呕吐不止。杨某随即被送至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抢救,于次日凌晨死亡。 8月17日,玛纳斯县公安局以何某故意伤害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决定撤销此前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8月18日,玛纳斯县公安局作出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鉴定意见为:死者杨某因高血压脑出血致脑受压造成呼吸循环衰竭死亡,高血压脑出血为其死因,外伤及情绪激动等为其死亡的诱发因素。 死者家属以何某侵犯杨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费等经济损失。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何某与杨某争执、厮打的行为虽没有直接导致杨某死亡,但这一行为导致杨某情绪激动,是杨某死亡的诱发因素。被告何某不能正确面对矛盾,处理方法欠妥,主观上有过错,对最终导致杨某死亡的后果应承担次要责任。杨某也未能妥善处理双方之间的纠纷,亦存在过错,加之其死亡的原因是自身疾病的发作,因此杨某对其死亡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杨某死亡的原因、被告和杨某在处理纠纷中的过错程度等因素,被告对原告杨某死亡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决原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2112.77元,精神抚慰金2000元。 |
相关阅读:
- [ 12-10]新疆持续降雪致1.5万余人受灾 经济损失超3千万
- [ 12-10]福州市妇联赴新疆奇台县开展对口交流援助工作
- [ 12-10]刘媛媛为新疆兵团再创新歌《北屯之星》(图)
- [ 12-09]新疆大风降雪致1.1万人受灾 局地停电牲畜棚圈受损
- [ 12-09]半年多来新疆打掉暴恐团伙115个 缉捕在逃人334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