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普通日本人都被日军的暴行惊呆了” ——首个国家公祭日南京纪事 12月13日,首个“国家公祭日”,一个以国家之名、举国同祭的纪念日。 “我们不敢相信,那将婴儿挑在枪尖上虐狂,在光天化日下轮奸女性,将活人埋至脖颈看着一点点窒息而死的作俑者,是号称高度文明的人类。即便是妖魔,那也是旷古难恕的通天罪孽。”在这份近千字的函件中,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这样写道。 1994年8月,夏淑琴赴日本作证,成为继东京法庭之后第一位赴日本作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许多普通日本人都被日军的暴行惊呆了,哭了。”夏淑琴回忆。请看—— 首个“国家公祭日” 12月9日上午,作为国家公祭日首倡者,无锡民建会员赵龙领受了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颁发的“特别贡献奖”。 9年前的2005年,是抗战胜利60周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赵龙在第十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递交了一份“一号提案”——首次建议建立国家公祭日。总共5页纸的提案,光是49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的签名就占去2页。涉及提案内容的,仅仅589个字。 字字千钧。 9年后,今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通过,确定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国家公祭日纪念方式,几乎原封不动地采纳了赵龙的提案——将每年的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每年的此日,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遗址,举行有国家领导人出席、社会各界及国际友人(包括外国政要)参加的公祭活动,并以法律或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这一纪念日从提议到落地,已走过了20年的历程。 1994年8月,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应日本民间组织铭心会邀请,与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代表夏淑琴赴日参加缅怀亚太地区战争遇难者活动。在广岛和长崎,日本纪念原子弹爆炸死难者的规模远超他的想象。正是通过这样的纪念形式,原本是战争加害国的日本,却扮演起受害国角色。 回国之后,朱成山立即建议省市有关部门也要举办有关隆重仪式,警醒后人、不忘历史。 1994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57周年祭日,江苏省暨南京市社会各界人士第一次在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悼念30万遇难同胞的纪念活动。今年是第21个年头。 2005年3月,赵龙首次提交“把每年的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的提案。2012年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五次会议上,赵龙再次提交相关提案。同年3月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邹建平代表也提出“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祭日举行国家公祭”建议案,代表委员们联合签名响应。 在朱成山看来,国家公祭日是对南京大屠杀史的“第三次固化”。第一次,是“两个法庭”(远东国际法庭、南京法庭)关于南京大屠杀案审判,将南京大屠杀案作为一个判例;第二次,是在1985年前后,建馆立碑编史,以物质的形态将其固化。 而这一次,是以法律的形式、以国家的意志进行固化。它对于凝聚中华民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的力量,以及反击日本右翼势力否定侵略与加害史实的言行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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