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网吧偷窃被失主发现,感觉丢了面子,一怒之下找朋友“帮忙”,将失主及其朋友砍伤。近日,哈市道外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16岁的小郭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14年初,16岁的小郭和小张一起在网吧上网。小郭看到包间里有个男生睡得很沉,便让小张去把该男生的衣服拿来,翻翻兜里有啥。小张照做了。两人将翻出的上网卡和2元钱留下,正准备将衣服送回去时,被该男生的朋友李某发现。双方发生了争吵。 李某随后叫醒熟睡的男生,发现上网卡不见了,便找小郭要求退还,并强行翻了小郭的兜。将上网卡和2元钱拿回后,李某二人去不远处的另一家网吧上网。小郭与小张立即打电话找朋友“助阵”。 次日凌晨,李某两人被小郭等人拦住,双方骂了几句,便打了起来。李某两人受伤。事后,李某两人向警方报了案。 经鉴定,李某右手损伤,十级残;其朋友背部软组织裂创。两人花费医疗费用4万余元。手持片刀聚众斗殴的小郭也被起诉至法院。据法官介绍,小郭家境一般,其父母将家中平房抵押5万元,作为补偿。 近日,经道外区法院审理,认为小郭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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