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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 期待“房爷”“房婶”无所遁形

2014-12-22 22:49:0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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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房爷”“房婶”无所遁形

《条例》另一个关注的焦点就是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其中规定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要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时共享。同时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任兴洲认为,最近这几年各地挖出了一批“房爷”“房叔”“房婶”,虽然《条例》的出台主要目的不在于反腐,但客观上也会带来实际反腐的效果。“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后,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公开信息,会让房地产等不动产领域的一些贪腐行为得以现形,并对其他官员形成压力、让他们想贪而不敢贪。”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韩长印表示,不动产基础数据的不健全使房地产成为腐败官员洗钱和安置不法财产的重要渠道和保值形式。统一并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帮助纪检机关明确清晰地查处将贪腐资产集中在房地产等不动产上的腐败官员,使集中在房地产市场的贪腐资产无所遁形。如果房地产乃至不动产实现全国统一的登记和信息互联,对贪腐官员会有很大的震慑作用。

呼唤细则避免政策落地难

不动产概念宽泛,涉及国土、林业、农业、海洋等多个不同部门,多地均在积极推进试点。新出台的《条例》明确规定,国务院明确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但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究竟由哪个部门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而将确定权交给了地方,体现了一定的灵活性。

有专家指出,当前各地跨部门领域的不动产登记面临一些技术和利益问题,比如农业、海洋、林业等领域的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各自的特殊性和部门利益,如果由国土部门来统一登记,专业性方面会有所欠缺,其他部门协调起来也比较难。

如何能把《条例》在地方的实施更为顺畅,避免出现政策落地难的问题?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教授陈杰分析认为:“有必要出台细则,增加执行条例的刚性,除了提要求更要有强制,尤其是要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形成足够的倒逼机制,更好地赢得舆论对这项工作的支持。”(“中国网事”记者张周来叶锋 郑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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