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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底线、试点先行、平稳推进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2015-01-11 07:53:47 王立彬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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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10日电(记者王立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这些要求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事关重大,必须试点先行。

日前,中央印发了有关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是什么,有哪些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

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改革试点?

姜大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任务。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中国特色土地制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随着实践发展和改革深入,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破解。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有利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我部开展了以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各地也结合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为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积累了经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重要法律修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重要制度的完善,必须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原则平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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