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法制日报年度法治人物

2015-01-13 12:19:49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黄志丽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审案五千无一重审

1995年参加工作,2001年任助理审判员独立办案以来,黄志丽审结的民商事案件共5034件,通过扎实做好依法公正审判和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文章”,解开了当事人之间的“法结”与“心结”,上诉率不到千分之三,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成为人民群众信赖、满意的人民法官。黄志丽创新多元调解,深入社区乡村熟悉民风民俗,用群众的语言聊法律,以法官的亲和消弭当事人的隔阂,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福建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广泛开展向黄志丽学习活动。2014年6月19日,黄志丽入选“全国最美基层法官”。

【评语】 她把群众当亲人,把奉献摆在首位,将爱心延伸到庭外,让“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成了群众家门口的“小法院”,她身体力行传播法与德,小心翼翼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在重塑道德基石中让群众认同法治精神,成为人民群众信赖、满意的基层法官。在基层法院办案10余年,黄志丽始终坚信,在法官这个神圣的岗位上,良心远比技巧重要得多。

程然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忠诚检徽灿如夏花

2014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湖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程然“全国模范检察官”和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程然是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普通检察官,从检17年,她先后在该院法警大队、技术科、反贪局、财务室、办公室、案件管理中心、公诉科工作,看似不出彩的岗位,她却总能干得大放异彩,成为这个岗位“离不开的人”。她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视检察事业如生命,视责任如泰山,视群众如家人,先后获得湖北省和孝感市“先进检察官”“2008年—201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焦裕禄式好干警”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2013年12月底,因长期劳累工作,程然病倒在工作岗位上,后被确诊为胃癌三期;2014年1月,程然的胃被全部切除。

【评语】 “只要精神不倒,生命就有希望,人生还有盼头,工作还能继续!”在程然看来,活着就要不断追求人生高度,瞄准方向就要坚持到底。三尺公诉席,承载的是程然对检察事业的信仰和执著。凭借着这样的信仰和执著,她在平凡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的人生,用无悔奉献的青春年华铸就一名检察官的绚丽,用丰润饱满的生命激发头顶检徽的熠熠光辉。

王林华 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党委副书记、镇综治办主任

刹那挺身一路担当

2011年9月28日,王林华担任潜江市人大常委会浩口镇联络处副主任。2012年8月9日,兼任浩口镇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2013年8月26日,兼任浩口镇社会治安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014年6月10日上午,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发生劫持人质事件,52名小学生生命受到威胁,面对劫持人质的犯罪嫌疑人随时可能点燃爆炸物的危境,他毅然挺身而出替换人质,尝试尽一切努力劝说嫌疑人冷静下来,寻求其他解决问题的方式。他用实际行动体现了基层政法综治干部的智慧,用义勇担当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连续获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嘉奖,2014年7月23日被中宣部评为“见义勇为最美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