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发文质问: 尽管从2014年6月至今,国内成品油价格已出现十二连跌。但北京、上海、天津等多地与油价联动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却“纹丝不动”。燃油附加费定价机制各地不一,且易涨难跌,引发公众质疑。 京津沪发改委称 “仍未满足调价条件” 记者调查发现,各地公布的油运联动政策不一,机制千差万别,导致降与不降都有理。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根据北京市制定的相关标准,燃油附加费调价需满足3个月内加权累计变动达0.8元/升,北京燃油附加费一直没有调整,“就是未达到调整条件”。 天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当成品油平均价格连续一年下调至每升5.5元以下时,才会相应调降燃油附加费0.5元,油价下调至每升5.2元以下时,才全部取消燃油附加费。 上海市发改委表示,上海油价调整的周期是一年。上海交通部门回应,起征点对应的是平均油价而非时点油价,即当年7月至次年6月油价,2014年7月至今平均油价仍高于6.43元/升,故不作调整。 燃油附加费背后 隐藏政府不合理收费冲动 广东油气商会姚达明表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征收的重要背景是近年来成品油价格大幅上涨,一些地方给出租车行业进行补贴的政策。现在石油期货价格近乎腰斩,而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降价幅度却远低于此,涨快跌慢、只涨不跌的情况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 记者了解到,燃油附加费“易涨难跌”的背后,潜藏了一些地方政府不合理的收费冲动。 如南昌、济南等不少城市的出租车已经使用价格更为低廉的天然气,不再使用汽油,但附加费还是照收不误。济南有关部门甚至表示,济南的出租车大多数是燃油和天然气混合动力的,天然气价格没降,跟油价变化没什么关系,所以燃油附加费也不用降。 而某地发改委甚至表示,随着油价进一步下降,燃油附加费可能会达到取消的限制,但油品马上要从“国三”提高到“国四”,油价又有所提高,“这样燃油附加费就不一定取消了”。还有的地方甚至直接违背自己制定的调价条件,涨价“火急火燎”,降价“慢慢吞吞”。如深圳此前规定,价格变动应当经历两个月的稳定观察期,但2012年3月,深圳燃油附加费提价时省略了两个月观察期直接宣布价格上涨,当时4元燃油附加费为全国最贵。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乘客打车价格里已包含油价因素,不宜再拿出相同的因素单独收费。 燃油附加费征收 需科学统一依法听证 卓越咨询成品油分析师张斌认为,油价经过多轮下降,但每个城市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千差万别,根源在于各地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形成机制并不相同,定价区间应该是多少,调价窗口时间应该多长,都是地方政府自己说了算。而调价方案的制定是不是科学合理,并没有经过检验,这也是目前一些地方依规定执行,老百姓却不买账的重要原因。 价格法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时应当举行听证程序。在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一项上,全国不少地方都开征了此项费用以向乘客转嫁成本,但多地并未依法采取听证程序;有的是运价调整听证,燃油附加费未经论证就“违规搭车”;还有的直接就以“临时收费”之名行长期涨价之实。 此外,张斌等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对地方油价联动的机制进行审查和归并统一,让燃油附加费的计算和征收更加科学。 据新华网北京1月12日 网评】 @儒风雅量:问的好! @小白杨:有些车是不烧油的,为何还收燃油附加费? @行色无疆:涨价容易降价难,不过我们依然会坚持质疑。 @刘江:涨价神速,降价龟速。我们只能忍着,简称忍者神龟…… @lywfyt:出租行业应该进行改革,彻底进入市场经济!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赵英:当前出租车公司的经营方式带有半垄断性质,很大的成本是所谓的“份子钱”,如果可以允许个体进入,充分竞争,既能减少政府补贴,也能降低乘客负担。 @张: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虽是小钱,却衡量了有关部门的执行效率以及对民生和民意的重视程度。相关负责部门应及时对是否调整做出说明,避免民众产生“涨价容易降价难”的质疑。 |
相关阅读:
- [ 01-13]莆田涵江区加强客运车辆、出租车整治 公布“不适岗名单”
- [ 01-13]两辆车相"吻"出租车车头被毁 昨清晨事发海沧大桥
- [ 01-13]出租车改革不能丢了乘客话语权
- [ 01-12]中国“专车”存废之争白热化 出租车垄断待打破
- [ 01-12]聚焦出租车改革:莫让乘客变成“局外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