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国际刑事法院裁定塞克两族未犯种族灭绝罪

2015-02-04 08:02:04 刘芳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琼 王琼  
分享到:

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3日裁定,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巴尔干战争中,塞尔维亚人和克罗地亚人均未对对方犯下种族灭绝罪行。

针对克罗地亚1999年提出的塞尔维亚对其进行种族灭绝的指控,法院裁决称,“塞族的罪行是企图用武力强制克族居民离开某些地区,而不是物理上或生物上将其灭绝”,种族灭绝犯罪意图不成立,因此法院彻底驳回克罗地亚对塞尔维亚的指控。针对塞尔维亚2010年对克罗地亚提出的反诉,法院作出了同样的裁决。

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彼得·托姆卡称,巴尔干战争期间,塞尔维亚和克罗地亚军队“犯有诸多罪行”,但双方都未能举证对方“蓄意进行种族灭绝”。他说,国际刑事法院鼓励双方开展合作,向战争受害者提供适当补偿。

前南斯拉夫解体后,巴尔干地区1991年至1995年爆发血腥战乱。1999年7月2日,克罗地亚向国际刑事法院提出诉讼,指控塞尔维亚(当时为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在战争期间对克罗地亚人进行种族灭绝,致使大量克罗地亚人无家可归、被杀害、受折磨、财产被毁,要求塞尔维亚予以经济赔偿。塞尔维亚试图与克罗地亚庭外和解未果。2010年1月4日,塞尔维亚向国际刑事法院递交起诉书,反诉克罗地亚在战争期间对塞尔维亚人犯有种族灭绝罪。 (记者刘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