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省下调今年城乡收入增长目标 22省份去年增收未达标,专家建议加大保障支出 □记者 方烨 北京报道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与2014年相比,今年计有26个省(区、市)下调了城乡收入的同比增长目标,4省(区、市)保持不变,仅有西藏目标上调。计有22个省(区、市)2014年城乡收入增长未能同时达到年初设立的增长目标,其中8省(区、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均不及预期。此外,在13个公开公布了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省(区、市)中,实际增速慢于该省去年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速的有9个。 专家表示,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城乡收入增长目标下调符合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各级政府应加大保障支出,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从各地情况看,仅有西藏将收入增长目标从去年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上调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陕西、江西、安徽、内蒙古的收入增长目标基本保持不变。其余26个省(区、市)均不同程度地下调了城乡收入的同比增长目标。其中,重庆、江苏、广东、上海、辽宁5个省市去年与今年均提出,当地居民收入增长要与经济增长同步或基本同步,但是这5个省市今年的GDP增长目标均较去年有所下调。 各省比较来看,吉林从去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下调至今年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左右”,下调幅度最为明显。其次是云南,再次是山西。此外,天津、青海、甘肃、宁夏4个省(区、市)同步下调了城乡收入增长目标各2个百分点。 对于今年城乡收入增长目标普遍下调,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认为符合新常态下经济形势的客观实际。他说,从经济规律看,经济增长与收入增长为正相关关系。在经济下行后还维持收入的高增长并不现实,反而可能更加挤压现阶段已经较薄的产品利润,使得产品价格更加缺乏竞争力。收入增长率虽然下降,但与以前相比,居民收入水平已经跃上较高水平。我国目前在世界上已经位居中高收入国家之列。居民收入增长很难再复制以前那种高增长的情况。发达国家的历程证实了同样的情形。不过一个有利的情况是,在收入增长放缓的同时,通胀水平也一同下降。这使得居民收入实际购买力水平的增幅要大于名义收入对购买力水平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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