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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奏响“四个全面”新篇章

2015-03-05 20:10:50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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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社会所需

“政府有权不可任性”、“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用了大量的篇幅陈述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内容,凸显了法治对国家发展和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开启了中国法治文明的新进程,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日益增强,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是社会所需。就个人而言,每个人的权利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这样才能和谐共存;就政府而言,政府的各项举措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行政、以法律作为评判标准,这样才能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就整个国家而言,努力推进法制建设、实现司法文明,才能提高民众凝聚力,实现长治久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国家治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可以最大化实现民众利益,实现稳定发展的统一。

治党是治国保障

“严加惩治腐败行为”、“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公开曝光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者”,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严厉指出,要进一步加大腐败惩治力度,这与“四个全面”中“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相辅相成的。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强和不断深入,我国反腐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一大批贪赃枉法、滥用权力的“老虎”相继落马,有效地净化了党的风气。但不可否认,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百姓利益,对于这类人,必须要及时查处、严加处理。从严治党是廉政的要求,是国家治理的保障,从严治党也是政党自信的表现,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全面从严治党,要着眼于动态式的监管,从入党、提拨、考核等各项环节入手,发动群众,加强监督,从制度上杜绝党员违法乱纪的行为。政府报告提出从严治党,彰显了直面问题的勇气,也表明了严惩腐败的决心。

(作者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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