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社会博览 > 正文

澳大利亚向中方移交截获的观音石像

2015-03-06 07:51:56 徐海静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澳大利亚总检察长兼艺术部长乔治·布兰迪斯5日代表澳大利亚政府将一尊澳方截获的中国清代观音石像正式移交中方,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马朝旭代表中国政府进行了接收。

2013年5月,澳大利亚海关扣留并收缴了一件非法入境的属于中国的观音石像。依照中澳两国政府2009年签署的《关于文物保护的谅解备忘录》,澳方决定将该文物归还中国。这是两国自谅解备忘录签署以来首个文物归还案例。

在中国驻澳使馆举行的移交仪式上,布兰迪斯回顾了两国在文化交流和文物保护等领域卓有成效的合作,并对中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人文交流合作给予积极评价。他表示,观音石像的成功移交表明了两国政府合作保护文化遗产的决心,澳方将与中方一道,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协定,致力于深化两国文化艺术合作。

澳大利亚是与中国签署了联合打击中国文物非法入境协议的18个国家之一,也是中国文物主要流入国之一。

马朝旭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两国在文物保护领域开展合作和澳方移交中国文物的重要意义,指出这既体现了澳方对相关国际公约及文物原属国人民感情的尊重,也是中澳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的成功范例。他说,今天正值中国传统元宵佳节,是家庭团圆欢聚的日子,将观音石像移交中方更增添了节日的喜气。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推进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

澳大利亚政府有关部门官员、考古学家和中国驻澳使馆外交官等数十人出席了移交仪式。  (记者徐海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