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人大立法工作五大重点:健全民主政治立法
2015-03-17 07:47:48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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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2015年人大立法工作五大重点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3月8日下午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确定立法项目。 张德江表示,今年将加强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民主政治,社会领域,文化、教育、生态领域,国家安全等五个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 在五个重点领域中,今年有哪些法律将会被修改?又会制定哪些新法?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陈惟杉丨综合报道 重点1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1. 修改证券法。现行证卷法自1999年起实施,之后共进行过4次修改。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尹中卿透露,此次将对证券法进行全面修订,修订草案新增了100多条内容,修改了100多条内容,删除了20多条内容。2015年4月下旬的人大常委会将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 2. 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现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自1996年起实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修订草案,目前该草案正式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草案中加入了多条金融、融资支持措施,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条款。 3. 修改种子法。现行种子法颁布实施于2000年,目前修订草案已经完成,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4. 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起实施,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透露,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工作已经启动。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是这次修改土地承包法的主要目的。 5. 修改广告法。现行广告法于1995年起实施,广告法修订草案已在2014年年底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这份修订草案在对烟草广告的控制力度上被称为“史上最严”。 重点2 健全民主政治立法 1. 修改选举法。选举法制定于1953年,之后经历了1979年、1982年、1986年、2004年和2010年共5次修订。 2. 修改地方组织法。地方组织法于1979年起实施,之后共经历了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共4次修改。 3. 修改代表法。代表法于1992年起实施,此后在2010年进行修改。 4. 修改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起实施,并在2007年进行过一次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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