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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反垄断局长:执法新目标将是知识产权滥用

2015-03-24 07:42:05 林远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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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反垄断执法会不会与知识产权保护产生冲突,张汉东表示,这有可能,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有些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但是如果权利人不适当地扩张权利的边界和范围,采用不适当的方式行使权利,可能成为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阻碍因素。这就使得知识产权的初衷走向了反面,因此需要通过反垄断法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进行规制,使知识产权制度的运行不偏离应有轨道,避免对知识产权滥用而沦为破坏公平竞争的工具。

上述商务部反垄断局官员还表示,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这两个政策应该保持一定的平衡,但这两个政策任何一个不能够压倒性地超越另一个政策。知识产权的不当使用有可能会违反反垄断法,而反垄断的过度执法也可能会导致知识产权动力的压制和不足,这样会导致不平衡发展,甚至会影响经济整体发展。

因此,如何拿捏这个“度”将成为下阶段执法的关键。有法律专家表示,应该合理区分滥用知识产权与反垄断规制。以知识产权进行垄断肯定是滥用知识产权的一种,但并不是所有的滥用知识产权都属于垄断。一旦认定垄断,相关部门会找上门来,影响的是商业模式,对企业很可能是“生死存亡”,如果没有办法经过合理论证,证明相关的支配地位存在相关的后果情况下,一般不能轻易判定知识产权垄断行为。

有业内专家分析称,迄今为止的反垄断执法都严格遵守谨慎原则,前段时间备受关注的“高通案”就是典型的知识产权反垄断执法案例,直到最后的处罚决定出台,执法机关都没有针对专利费率作出判定。

对此,一位“高通案”的主办官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行政执法不会代替市场对定价作出判断,只能给出一些原则性框架,执法机关在“高通案”的处罚决定中更是没有提出过要设定多少专利费率,更没有代替企业去谈判。但这并不代表反垄断就解决不了市场公平问题。在和高通进行专利谈判的过程中,中国很多企业几乎没有任何谈判能力,几乎是“美国人让怎么签我们就得怎么签”的局面。如今通过反垄断执法,华为和中兴这样的巨头自然是能和高通平等谈判了,至于过去较为弱势的中小型企业,也逐渐开始跟政府或者有关专家求教在谈判时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这是很积极的一种变化。记者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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