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3月25日电 (记者 张茵 通讯员陈志)生产日期是2015年1月3日,可外包装一涂改,就变成了2015年2月6日的“新产品”。标注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某公司生产的早餐“热奶”牛奶就这样被“回炉”,然后被送到大家周边的早餐店里,最终被市民买回家,当营养食品给自己或者孩子喝。日前,温州瑞安市某饮料有限公司涉嫌更改过期产品生产日期,被公安和工商部门查处。公司7名主要负责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部分产品及涂改工具被依法查封查扣。 2月6日,有市民向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热线举报,他在早餐店购买的早餐奶有问题。瑞安市公安局民警同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了陶山镇某工业区内的瑞安市某饮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过现场检查,其公司出售的乳制品包装上,发现有被人为涂改的痕迹。 随后,执法人员立即要求提供生产凭证,可在场的老板面有难色。感觉问题不小,公安民警和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公司后方的仓库进一步检查。 执法人员在生产车间发现生产线上正在灌装牛奶,并且用激光喷码打印。而另外一边,6、7个着羽绒服,围着围裙的妇女正三三两两围坐在一旁,正用红色的抹布进行擦洗。 厂房左侧300多瓶牛奶在冒着热气的加热池中上下翻腾,一旁的工人正在用拖把在奶瓶上拖洗,而厂房的最里面,堆放着4堆各种样式的早餐奶,以及一些外包装已经变形的过期牛奶。 经过现场工作人员仔细检查,堆放的早餐奶是早上工人刚从各地运输回来的已经过期的牛奶。一看生产日期,有当天的,有刚刚过期的,也有过期10天左右的。而在另一边,民警还发现一些甚至已经超过了一个月。 对于这些保质期仅5天的早餐奶来说,股东之一的罗某现场辩解说,“这些都是收回来的,准备统一处理掉的,今天刚刚运到,还没来得及处理。” 为了进一步确定过期牛奶的数量,现场工作人员展开了地毯式的搜查。在仓库西南角,民警发现用来专门擦洗红色喷码的香蕉水,地上散落的放着占有香蕉水的红色抹布,抹布两边分别放着已经过期的早餐奶和已经被香蕉水擦洗,但还留有红印的无生产日期的早餐奶。 而在门口的加热池水中,民警看到原来那些带有红印的早餐奶,装在塑料瓶中在沸水中直接加热。随后民警立即将现场工人带回派出所进行了解。在现场查获的物品检测报告和车间工人口供面前,大股东徐某最终交代了违法事实。 据工厂老板徐某交待,回收来的早餐奶,都是由运货的驾驶员每天下午或者晚上送货时带回来的,一般都堆放在生产车间后门口。第二天早上,厂里的包装女工用香蕉水擦拭掉瓶身上的原生产日期,然后放入热水池用拖把清洗,同时又可以将这些早餐奶加热。之后再放上流水线喷码打印新的生产日期,当天处理好的这些回收早餐奶都会在当天再送货销售出去。” 当民警问起为什么要这么做时,徐某说,如果回收回来的都倒掉,成本太大了,而且需要再用原料生产,这里就是双份的成本了。所以利用这样回炉的方式直接销售,每天回收2000多瓶,省掉了不少钱。 “回收的再处理再销售的早餐奶,是和正常生产的早餐奶同样价格销售出去。我们销售的价格,最低是每瓶八角钱,最高是九角五分。”徐某说。 据了解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现在公司已经有员工40余名。在2012年(未生产过期奶)曾一度成年度瑞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但是在2014年10月之后,他们就利用香蕉水擦洗生产日期,重新回炉再加工,至今加工过期牛奶约二十余万件,从中获利10多万元,涉案的过期牛奶总价约20多万元。徐某则是该公司最大股东。 2014年以前,徐某还是该厂的主要员工,一直在厂里工作。后来,原来的老板考虑到经济利润不高,所以在2014年初出让该厂的经营权。 而徐某和现在的合伙人看到其背后的利润,觉得有利可图,就一起合伙开始经营。但一段时间之后,由于一鸣等知名品牌的早餐奶进入市场进行竞争,该厂牛奶的退货量开始多起了,损失也多了起来。为了减少损失,他们就悄悄的开始利用这种涂改生产日期的方式进行回炉再销售。 目前,该公司股东、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等8名涉案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一人已被逮捕。 现在具体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完) |
相关阅读:
- [ 03-25]网传超市购物“潜规则” 快过期商品多摆在外围
- [ 03-25]网传超市购物“潜规则” 快过期商品多摆在外围
- [ 03-24]你奋力抢到的各种品牌代金券过期了吗?
- [ 03-20]健身卡上未注明使用期限 女士买卡未用完却过期
- [ 03-18]邵武:代售食品过期害人 代售食品出问题也要担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