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外逃贪官被全球通缉 全球反腐已成共识
2015-04-23 07:30:21 来源:央视《新闻1+1》 责任编辑:陈玮 陈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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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 3月17日的时候我们看到,外逃贪官乔建军和他的前妻赵世兰因涉嫌欺诈和洗钱,被美国加州联邦检察官正式起诉了。 解说: 乔建军,中国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仓库原主任,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7亿元人民币,并在2011年逃往美国。从姓名、照片,再到身份证号,以及出逃的国家和地区;随着诸多信息公之于众,他们还能在海外潜逃多久呢? 傅奎: 你身高多少,什么头发,什么体貌特征这些都知道。在海外也给他们造成这样,只有你给他挤压得过不下去了,这些人才可能回来。实际上发布之后,他可能这些人一看到处举报,到处给人家逮,连你一上街华人都知道了。 主持人: 我们继续对这份百人名单进行梳理。我们看这些外逃人员,他们当初的案发地,排名第一的是广东,占到了15人,然后是浙江和江苏,分别是8和7人。可以说沿海发达地区是高法地区,在出逃之前48人是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市企业单位的一把手,这是占到了主体,除此之外还会有支队民警、公司会计、办公室出纳、银行信贷员等等。他们所涉及的犯罪类型主要就是贪污受贿,这两项就占到了60%,然后就是挪用公款。下面我们继续连线黄所长。黄所长,我们看到这次是公布了100人的红色通缉令名单,那么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能上到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呢? 黄风: 这个红色通缉令一般针对的是比较严重的犯罪。在我们法律上来讲,从国际法长来讲,这种犯罪也叫可引渡的犯罪。就是说对这种犯罪,各国可以开展引渡合作,根据这个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还有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贪污犯罪、贿赂犯罪都属于可引渡犯罪。所以都符合发布红色通缉令的这个条件。 主持人: 这一百人他们的犯罪事实都是在国内,那么发布了红色通缉令之后接下来要做什么样的工作呢? 黄风: 如果有关国家根据红色通缉令查找到了被通缉人员,而且对他们采取了强制措施,按照国际法和各国的一些国内法,这种临时羁押措施它是有期限的,通常在40天-60天这么一个范围内。所以我们要在这个期限之内向有关国家正式提出引渡请求或者是遣返请求。而且要提交支持我们请求的一些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件。所以我们后续工作的任务还是比较重的。 主持人: 也就是说发出红色通缉令首先还是寻求国际上的合作。那么在彰显我们抓捕追逃贪官的同时,真正能否把这些贪官让他们公安,最终还是要取决于国际合作。继续往下看。 解说: 今天下午,100人的红色通缉令一经发布,迅速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全球通缉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是“天网”行动的一项重要措施。 傅奎: 这次针对一百个外逃人员发布全球的通缉令是天网行动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年一些腐败分子逃到国外以后,自以为可以逃之夭夭逍遥法外。那么国际刑警组织它这个通缉令它是面向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任何成员国的执法机构,如果发现这些犯罪嫌疑人之后都可以对他们采取措施把他们缉拿归案。 解说: 今年3月正式启动的天网行动,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的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重要行动,综合运用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手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3月28号,天津外逃贪官庞顺喜、安慧民被押解回京,这也是自 “天网”行动启动以来取得的首个战果。 安慧民: 我叫安慧民,我现在主动投案自首。 庞顺喜: 我叫庞顺喜,现在主动回国投案自首,配合组织调查问题。 解说: 天网行动今天面向全球发布100人的红色通缉令后,下一步工作具体怎样操作,也是公众关心的问题。 傅奎: 发布通缉令以前也有过,但是这种集中发布还是第一次。之所以要这样呢,有这样的原因,一个是要表明我们对外逃腐败分子一追到底这样的决心。就是无论你跑到哪我们也要把你缉拿归案。第二个也是有利于形成在全球追逃这样一个氛围。就是要让腐败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解说: 2014年,公安部启动了专项“猎狐行动”,中央纪委监察部成立了国际合作局,APEC会议签署了北京反腐败宣言,为此有反腐专家分析说,2014年是国际追赃追逃的起步年,而2015年则是国际追逃的提速年,见效年。 傅奎: 去年追回来那么多都是劝返回来的,尽管有些群众觉得抓回来就完了,其实这事没完。回来之后还要坦白交代自己的问题。 解说: 负责人也表示,此次集中通缉的这100名外逃人员,只是一个开始。 傅奎: 这次发布的一百名并不等于说外逃的腐败分子就这些,这只是一部分。还有一些我们正在进一步核实他们有关的证据在进行调查,那么也还有一些他是因为针对全球发布的,也还涉及到如果两个国家之间的,这样有的通过司法协助等等这样一些措施,所以追逃追赃措施是多样的。 主持人: 看样子要进行海外的追赃追逃,不仅是我们自己要有决心要努力,更重要的还是国际上国家之间的合作。那么要提升抓捕外逃的效率,要在哪些技术上来提高水平,而在哪些地方打牢基础,我们继续连线黄所长。黄所长,其实我们注意到在公布的这一百人名单当中,其实有些人他并不是藏匿不知所踪,有的是有明确线索的,但为什么很长时间没法让他们归案呢? 黄风: 腐败的外逃人员,他们一般选择的都是发达国家作为外逃的目的地,而从发达国家引渡和遣返这些人员,发达国家它比较关注的一件事就是说把这些人遣返回国,引渡到中国以后,对这些人能不能确保对他们进行公正司法,这是它可能是比较大的一个顾虑。所以这几年实际上中国的法治在不断发展,不断健全。相关的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对中国刑事司法制度人权保障制度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所以这个需要有这么一个过程不断树立我们的法治形象和人权保护机制的形象,来使有关的国家放心和我们开展国际刑警合作。 主持人: 那这次发布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是不是这些国家就会来配合我们进行追赃追逃的工作呢? 黄风: 如果他们认为有关外逃人员他们所犯的罪行符合引渡的条件他们是会配合的。当然也会存在一些法律困难,比如有些国家和中国没有缔结引渡条约,或者不可能和中国开展引渡合作。但是我觉得他们也会和中国来进行磋商,看看寻求其他的一些替代措施来对这些人进行遣返,比如还可以对这些人采取比如说异地追诉这样的措施进行惩处。 主持人: 我们在名单进行梳理的的时候看到,这些外逃贪官他们看作的避罪天堂主要是美、加、澳大利亚这些发达国家,而这些国家确实跟中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那么我们如何在法律方面加强合作能让他们归案呢? 黄风: 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都是移民大国。所以外逃人员通常都是采用移民手段跑到这些国家。我们和这些国家开展合作,最重要的还是要让他们对我们的法治产生信心。特别是我们要注意,让他们信任,就是我们在刑事司法当中能够做到公正司法,能够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的相关的诉讼权利,在证据制度上我们也能够遵守基本的法律规则。同时,还有一点也是特别重要,我们在向这些国家寻求国际合作的时候,我们要按照国际法规定的一些通行规则来采取行动。 主持人: 怎么才能增加国际上对我们国家的司法信任呢? 黄风: 这个一方面要在我们的司法过程当中,注重对人权的保障,注重对证据制度的适用。 另一方面,在国际合作当中,我们要更多的遵循国际通行的规则。 主持人: 其实去年以来已经有了不少成功案例,无论是抓捕还是遣返、劝返,那么这些贪官归国之后,下一步应该走怎样的司法程序? 黄风: 这些人如果是涉嫌刑事犯罪的话,就应该对他们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而且我觉得对这些已经被追捕回来的,被遣返,被引渡回来的人,在国内提起刑事诉讼,进行审判,这有很重要的示范效应,它能够显示我们对这些外逃人员我们是不是能够按照法治的原则,按照公正司法的标准进行审判,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的话,我们就会赢得更多国家对我们合作的这样一种支持。 主持人: 多谢黄所长的解读。这次我们一次公布了百人的红色通缉令,这彰显的是我们对外逃贪官追赃追逃的信心和努力。但最终他们是否能归案,还取决于国际之间的合作。但是这无疑也在震慑国内的腐败分子,在告诉他们,海外不是法外,不要再想着“捞完就跑,跑完就了”这样的美梦了。好,感谢您收看今天的《新闻1+1》。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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