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授权发布: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

2015-04-30 22:25:3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日前发出《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全文如下:

2007年以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已经评选表彰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兴起了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今年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评选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道德模范,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主办单位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三、奖项设立

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其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模范每类表彰10名左右;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模范每类表彰15名左右,5类共表彰60名左右。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四、实施步骤

1.发动群众推荐。4月下旬,主办单位成立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全国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军队系统成立相应机构,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各地和军队系统组委会及时宣传公告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采取征求意见、网上推荐等多种方式,畅通本地区本系统参与渠道,吸引群众广泛推荐候选人。

2.组织择优推荐。道德模范是在道德领域授予公民的最高荣誉称号,要突出权威性、先进性、示范性,把群众评价高、社会影响大的先进典型推选上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委以及总政治部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将确定的本地区本系统候选人进行媒体公示征求意见后,于6月10日前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总政治部的推荐名额为每类不超过2人,总数不超过10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名额每类不超过1人,总数不超过5人。

3.集中公示评选。6月至7月,全国活动组委会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公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引导广大群众学习评议、交流体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全国活动组委会组织“万名公众代表”和全国活动评选委员会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提出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

4.进行隆重表彰。中央文明委审定建议名单后,作出表彰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9月下旬,召开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举行授奖仪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