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 改革案件管理机制
2015-05-10 07:47:35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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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标轻点,一份法律文书自动生成,千里之外的某地检察机关只需通过本院的彩色打印机,就能将这份盖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大红印章的法律文书直接打印出来。而在几年前,这份文书从北京辗转到地方,得折腾好几天。 “网上办案不仅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办事效率,更重要的是使检察机关的司法行为更加规范。”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晋说,案管办,这个最高检里成立还不满4年的新部门,已经成为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提高案件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司法规范和透明的有力抓手。 从分散管理到统一监管 “我来取湖北省一起民事抗诉案件的卷宗和文书。”5月7日,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检察官王莉来到最高检案管办,向工作人员说。不一会,厚厚一沓卷宗、文书就准备好了,其中既有检察机关的卷宗,也有法院的卷宗,分门别类、整整齐齐。“案管办把我们从卷宗、文书的琐碎管理中解放出来,帮助我们集中精力办好案子。”王莉说。 2011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高检院机关案件流程、案件质量和案件统计信息等进行集中管理。 “为什么要实行集中管理?因为检察机关长期以来沿袭的以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主、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不分的案件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新要求了。”王晋说。 以前,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沿袭“谁办理、谁管理”的传统。由于业务部门办案任务重,往往存在“重办案、轻管理”的问题,加之部门间相对独立的工作状态,导致司法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法律文书管理松散,有的不严格遵守办案时限,有的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以及管理不规范等。 案管办首要解决的,就是改革案件分散管理模式,规范案件的来源渠道、立案环节和办理程序。“我们建立起一套司法办案管理新机制,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王晋说,案管部门统一负责案件的受理、分流和对外移送审核,改变了以往案件分散管理、难以及时全面掌控和监督的状况。同时,案管部门还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通过办案风险评估、期限跟踪预警、关键节点流程监控,有效防止违法违规办案情形。“还有案件文书的监管、案件质量的评查、办案情况的分析通报、律师接待的统筹协调等,也都是案管办的职责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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