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科技大市场”——论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
2015-05-15 16:31:23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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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三重门” 一是科技成果供需之间无搭界之门: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不对称,一方面成果走不出实验室,部分有商业价值的科技成果“藏在深山人未识”;另一方面,需要科技成果的企业“千呼万唤”盼不来。 二是科技成果与“中试”等开发环节无衔接之门:成果产业化是系统工程,中试阶段是衔接科技成果与产业化的主要环节,研发机构的项目经费不涵盖中试开发等后续费用;而企业也不愿意承担中试等开发风险。 三是产学研之间合作无顺畅之门:产学研各方对成果价值衡量和利益分配难达成一致。或许,“互联网+科技大市场”,可为我国重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供新契机。 以“互联网+”思维方式配置科技资源 通过公开、开放、平台、跨界、创新、共赢的互联网思维方式,重新审视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从“科技革命+制度创新”入手,改革科技成果转化资源的行政配置方式。核心任务是以“互联网+科技大市场”手段,扩展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在市场上获得科技资源的权重。可以总结、完善西安等城市的做法,将政府相关部门科技资金等资源聚集起来,建立全国性、区域性、行业性的“互联网+科技大市场”,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公司运营、社会参与的方式,使之具备“四位一体”功能。 “四位一体”功能分别为:交易功能,通过线上线下、网内网外有机融合,汇集技术、成果、资金等供需信息,以市场交易促进技术转移;共享功能,通过仪器设备、科技文献、专家人才等资源共享,实现科技资源的开放整合与高效利用;服务功能,通过人才创业、政策落实、知识产权、科技中介、联合创新等专业化和集成化服务,构建流动、高效、协作的创新体系,推动创新创业,实现科技与产业有效对接;交流功能,通过举办科技大集市和专业论坛,开展成果转化推介、咨询、培训等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各方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的开放式合作平台 互联网联系广泛、共享共赢的开放空间,可以聚集创新资源,整合创新渠道,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不断涌现,为集聚全球创新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新途径。目前,科技先锋企业运用“互联网+大市场”整合全球研发资源,如苹果、华为、小米等公司,在网络应用商店上通过有偿招标、共享受益等方式,引导全球手机软件开发爱好者共同进行应用软件的开发,从而增强产品吸引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欧美政府支持的科技合作项目,经常通过网络发布在全球范围发标,接受科学家、投资家的投标。而我国各地举办的类似项目,比如“西安科技大市场”等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这些企业和政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非常鲜活。我国可将这些经验推广运用,以“互联网+科技大市场”手段促进产学研政合作,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全球招标,研究单位和科技人员(创客)通过网络平台联络,自由组合成为课题实体并申请项目,项目立项评审可以置于网络平台,透明公平地进行。项目申报实体在公开公平操作规程约束下,实现在市场环境下科技立项的优胜劣汰。项目研究阶段,可以通过网络继续集聚不同行业、不同学科创新资源,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联盟,或组成专利池合作共同体,对核心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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