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中小学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
2015-06-01 17:30: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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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1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文化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中小学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 《意见》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精神,指导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校内涵与品质,形成书香校园,带动全民阅读,助推学习型社会和书香社会建设,现就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含图书室,下同)建设与应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中小学图书馆作为服务教育教学、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办学条件,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均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重要内容,是广大学生、教师获取信息资源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重要阵地,对于保障教学、服务教学、改善教学,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小学图书馆作为国家图书馆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对于服务学习型社会和书香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具有深远意义。 近年来,国家先后实施一系列基础教育重大建设工程,全面提高了中小学图书馆保障水平。但认识不足、摆位不当,区域、城乡、学校之间建设水平不均衡,管理服务水平不高,与教育教学融合不够,信息化基础薄弱,专业化队伍匮乏等问题仍然存在,直接影响中小学图书馆育人功能和综合效益的发挥。 面对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新形势,加快推进治理现代化的新部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深化课程改革的新任务,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新氛围,必须深刻认识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加大力度,不断完善措施,将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结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有条件地区要按照学校建设标准补充新建图书馆,改善不达标图书馆,不具备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教学点要建有图书柜、图书角。到2020年,绝大部分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有图书馆。 基本建成与深化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相适应的现代化中小学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体系。使图书馆与教育教学全面深度融合,成为学校信息资源高地和师生智慧中心、成长中心、活动中心。基本形成中小学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馆藏资源共享格局,带动全民阅读,助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学习型社会和书香社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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