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5月31日,一条关于男性遭同性骚扰的微博引发广泛关注,微博发布者表示,当天他在乘坐长沙地铁2号线时,遭到一名中年男性摸他下体。对此警方表示,暂未接到“性骚扰”报警,会调查核实此事。 本报6月1日讯 “既害怕又尴尬。”昨天下午5点,长沙市民小明(化名)发微博称其在乘坐长沙地铁2号线时,在运行过程中他遭到中年男性的“咸猪手”。对此,长沙警方表示暂未接到有关性骚扰的报警,但鼓励市民遭遇“性骚扰”后勇敢报警。律师则称新的刑法修正案扩大了猥亵罪的定义,并将受害对象不再限定为女性,该修正案有望于年内正式实施。 微博:男子地铁遇“男咸猪手” 今天下午,三湘都市报记者找到了小明所发表的微博。 微博称,小明5月31日下午5点乘坐地铁,随后上来一名中年男子站在他旁边。当时他在刷微博,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摸他的下体。他下意识一看,原来是那名中年男子的手。等小明躲开后,男子还朝着小明所在的方向移动,直到小明躲在角落里他才放弃。此后小明观察发现,中年男子又找到了另一名男子,也是装作无意识地触碰对方下体。 该微博经@Hi都市报转发后,引发广泛关注。 当事人:当时既害怕又尴尬 晚上7点,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微博发布者小明。 小明告诉记者,他今年20多岁,遭遇“咸猪手”的地点是在长沙地铁2号线,当时是下午5点左右。当时那名身穿背心的中年男子就背朝他站在他身前,“手不停地往后摸。” 小明回忆,遭遇此事后,他明显感觉到“害怕”又尴尬,而且出于多种考虑,也没有勇气选择直接制止中年男子的行为。 小明表示,他之所以选择发表微博来曝光此事,是想“告诉大家,让大家都有所防范”。 民警:长沙地铁运营至今 未接到“性骚扰”报案 “目前长沙地铁还未接到有关‘性骚扰’的报警。”6月1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光达派出所获悉,从长沙地铁运营至今,还没有接到过一例关于“性骚扰”的报案。 随后,记者将这名自称遭到“咸猪手”的男网友微博截图发给了民警,警方表示会对此进行调查核实。民警告诉记者,针对夏季公共交通场合性骚扰事件不断增多,警方对此已做出了专门的预案。 民警建议市民,在乘坐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如果真遇到了“咸猪手”,一定要及时报警。 -记者 陈昂 杨昱 律师说法 男性被同性骚扰将有法可依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兰志如介绍,此前如同性对同性实施性骚扰,在我国法律上是找不到相对应的条文来进行处罚的,但2014年10月发布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扩大了猥亵罪的定义,并将受害对象不再限定为女性。 兰律师介绍,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修正案(九)草案第十二条则对上述规定作出修改,将妇女改为“他人”,意味着男性也将被认可为猥亵罪的对象,可以适用此条款进行保护。此外,条文还在第二款中追加了“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扩大了受案范围。“该修正案有望于年内正式实施。” 兰律师说,市民如果遇到“性骚扰”,最重要的就是必须报警,而在报警前,市民可寻找目击者作证,或是用手机拍摄能证明其“性骚扰”行为的视频作为证据,如地铁、公交车上有能作为证据使用的监控视频也可,“还可使用手机将其丑态拍下。”兰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法》,对方可被处以5日至10日的行政拘留。 |
相关阅读:
- [ 05-22]西安地铁上演结婚接亲 新郎称怕堵车临时改坐地铁
- [ 05-21]西安地铁上演结婚接亲 新郎称怕堵车临时改坐地铁
- [ 04-24]王菲第一任丈夫近照曝光 窦唯坐地铁睡觉发量稀少
- [ 04-23]明星坐地铁:王菲与女儿低头玩手机 黄渤未被认出
- [ 04-18]北京一男子持假证坐地铁 露馅后咬伤民警手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