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谈4个自贸区建设:创新获得好评 辐射带动周边
2015-07-27 06:50:33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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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唐文弘介绍,结合4个自贸试验区定位及其对外开放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发布统一适用于4个自贸试验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条目数由上海自贸试验区2014版负面清单的139条缩减至122条,进一步提升了自贸试验区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商务部配套印发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实践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备案的便利化程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4个自贸试验区建立起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两个月以来,4个自贸试验区吸收外资效果明显,备案情况良好。 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后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98家,同比增长29.69%,吸收合同外资501.7亿元,同比增长317%;通过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27家,吸收合同外资309.5亿元,占比分别为85.7%和61.7%。广东自贸试验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18家,同比增长313.9%,吸收合同外资263.6亿元,同比增长279%;通过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89家,吸收合同外资211.7亿元,占比分别为93.1%和80.3%。天津自贸试验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51家,同比增长387.1%,吸收合同外资189.4亿元,同比增长503.2%;通过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49家,吸收合同外资188.9亿元,占比分别达到98.7%和99.7%。福建自贸试验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全部通过备案设立,共263家,同比增长207.1%,吸收合同外资68.9亿元,同比增长458.9%。 更开放的营商环境吸引了众多国外知名企业和机构落户自贸试验区。比如,庞巴迪将投资3000万美元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公务机维修中心,填补我国在公务机大修领域的空白。 自贸试验区辐射带动周边发展。广东自贸试验区将通过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打造区域发展综合服务区等,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和内陆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天津自贸试验区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础上,利用口岸协作等机制辐射带动内陆发展;福建自贸试验区着力加强闽台产业对接、创新两岸服务业合作模式,辐射带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上海自贸试验区则通过建设长三角区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亚太知识产权中心,助推长江经济带快速发展。 积极探索有效防控风险 唐文弘表示,4个自贸试验区在有效防控风险方面也展开积极探索,设计了与开放措施相配套的多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在外商投资领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结合自贸试验区对外开放先行先试情况,拓宽安全审查的范围,丰富安全审查的内容,完善审查的工作机制和机构构成,明确地方管理机构的职责。 在贸易领域,在推进口岸监管制度、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创新的同时,严格防范偷漏税和质量安全等风险。 在金融领域,完善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构建宏观审慎的金融管理体系。此外,自贸试验区将加快实现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是自贸试验区重点推进的政府职能转变改革试点任务之一。上海自贸试验区着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扩区后建立的“浦东新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整合350万条信用信息数据,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福建自贸试验区梳理出放宽行业准入可能出现的55个风险点,提出88条防控措施。广东自贸试验区3个片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已初具规模,信息管理系统和公示平台已投入试运行。本报记者 王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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