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594名网络记者获发记者证 网信办:符合条件者两年内或全部发放

2015-11-06 12:21:18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赵舒文  
分享到:

  发证仪式现场

  网络新闻记者证。

央广网北京11月6日消息 2015年11月6日,首批新闻网站记者证发证仪式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行。央广网等首批符合资质的14家新闻网站共594名采编人员正式领取了网络记者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吴尚之在仪式上表示,在中国记者节到来前夕举办新闻网站记者证发证仪式,具有重要而特殊的意义。近年来,新闻网站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网上宣传、建设良好舆论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在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核发记者证试点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向其他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徐麟表示,未来将稳步扩大发证范围。在首批新闻网站成功发证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网站核发记者证相关制度机制,严格审核把关,稳步扩大发证范围,逐步覆盖符合资质要求的其他中央新闻网站、地方主要新闻网站。

国信办发言人姜军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闻网站发放的记者证与传统媒体发放的记者证是一样的,具有同等的权利,也具有同等的责任和义务。主管部门对两者的管理是一个标准,一个要求。对于已经发证的记者,将按照《新闻记者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还要结合网络媒体特点,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他表示,两年之内,网站符合资质、个人通过审核的,将全部发放记者证。

据悉,首批获发记者证的网站包括央广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青年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台湾网、中国西藏网、光明网、中国新闻网、中青在线等14家中央主要新闻网站。

2014年10月2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15年开始,中央、地方的重点新闻网站以及全国性行业新闻网站的采编人员将分批获得新闻记者证。

国信办发言人姜军曾在去年表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新闻网站编辑记者培训和资格审核把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核发记者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