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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渔业系统塌方式腐败:先后48名干部被立案调查

2015-11-17 15:02:40 江舟 洪记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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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书和判决书详细记录了赵中社的违法犯罪事实

由赵中社贪腐案引出的海南省海洋渔业系统的“塌方式腐败”,先后有48名干部被立案调查,其中,厅级干部6人,厅机关及直属单位16人,22名涉案人员案发时担任或曾经担任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

今年5月4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原厅长赵中社被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量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此,由赵中社贪腐案引出的海南省海洋渔业系统的“塌方式腐败”,先后有48名干部被立案调查,其中厅级干部6人,厅机关及直属单位16人。

法院审理查明,曾担任海南省儋州市委书记、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的赵中社,在任职的10年时间里,收受海南悦信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和王某等6人贿送的687.4万元人民币、37万美金、50万元港币、1110.01克黄金制品、33.3万元购物卡、5万元高尔夫球充值卡、1枚钻戒和1套高尔夫球具,共计1077余万元。

一审宣判后,赵中社不服,提出上诉。

玩权弄术 提拔干部敛黑钱

1955年出生的赵中社,2002年11月由海口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调任海南省儋州市委书记(副厅级),翌年又兼任儋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案卷详细记载着他在儋州市任职6年时间里借提拔干部大肆敛财的罪行。

2006年初的一天,时任儋州市财政局局长王某来到赵中社的办公室,请赵中社在其职务晋升方面予以关照,临走前送给赵中社一张存有2万元的银行卡。在2007年儋州市换届选举时,赵中社向省考核组推荐王某为副市长人选。最终,省委批复同意。欣喜之余,王某又往那张银行卡里存了4000元。用王某的话说:“如果没有赵中社推荐,我可能连市政府领导候选人都不是,更不用说当选了。”

2003年3月,赵中社接受李某请托,为其担任儋州市教育局局长提供帮助。2006年3月,海南省教育厅等单位联合要求对学校危房进行改造。省财政厅拨给儋州市约2000万元资金。为全额拿到这笔资金,李某又找到赵中社帮忙,最终不但拿到了资金,还使得全市学校危房改造工作得以顺利完成。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李某送给赵中社5万元现金。

办案机关查明,赵中社借提拔干部之机收受5名干部送的“红包”共计15.4万元。

官商勾结 权力寻租无忌惮

自赵中社担任儋州市委书记那天起,一些个体商人、企业老板就把贪婪的目光紧紧盯住了他。行贿者后来交代:“我们之所以舍得送钱,之所以如此‘孝敬’,就图他手中有权,喂饱了‘权力’,什么大钱都能赚。”事实也正是如此。

2003年底,海南悦信集团公司到儋州发展,该公司董事长洪劲松明白,如果能得到赵中社的支持,公司肯定能在儋州做大做强。几天后,洪劲松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赵中社。一来二往,关系逐渐密切。2004年春节前的一天,洪劲松来到赵中社的办公室,称想在儋州市投资建设海南中学琼西高级学校(后更名为“东坡学校”),并谈了想收购儋州老图书馆半拉子工程改建金钥匙娱乐城和建设万豪欧尚广场的想法。赵中社表示支持,说:“如果你们改建娱乐城,要为儋州市垫资建一个新的图书馆。”洪劲松表示同意,说着拿出一个装有10万元港币的信封放在了赵中社的办公桌上。

2004年至2005年,赵中社多次主持市委常委会议,同意建设东坡学校项目及有偿划拨用地。赵中社还多次主持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给予东坡学校项目土地征用费用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2005年9月,悦信集团公司为方便融资,向儋州市政府申请东坡学校项目的155.385亩教育用地变性二类居住用地。赵中社接受洪劲松的请托,为悦信集团公司提供了土地变性审批的帮助。

2006年7月,赵中社接受洪劲松的请托,为悦信集团公司通过东坡学校项目临街商业建筑设计方案、22.32亩二类居住用地变性的商业用地提供帮助。2007年,悦信集团公司使用东坡学校项目的部分用地建设万豪欧尚广场,但违章超过规划红线18米,被儋州市建设局责令整改。洪劲松又找到赵中社帮忙,赵中社很快为悦信集团公司万豪欧尚广场项目少退占用规划红线找有关部门说情。最终,使得万豪欧尚广场不用退出红线,仍按原规划施工建设。

为感谢赵中社的帮助,2004年至2008年,洪劲松先后14次送给赵中社人民币2万元、30万元港币和10万美金。

干预办案 幕后交易捞百万

2004年底,海南成信橡胶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信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抵扣税案,由海南省公安厅指派儋州市公安局办理。该公司董事长李海平担心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于是请赵中社帮忙。几天后,赵中社通知儋州市政法委书记林某到他办公室,明确说:从保护企业的角度考虑,对成信公司涉及的案件能不处理就不处理。一天后,时任儋州市公安局局长何某和办案人员到林某办公室汇报该案,林某通知政法机关有关领导一起对案件进行研究,并将赵中社的指示向大家传达。讨论后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案件撤销,改由国税局作出行政处罚。2005年上半年,儋州市国税局给成信公司下达了处罚单,让公司做个“进项转出”并补交税款。该公司向儋州市国税局补交税款后,儋州市公安局对此事作了撤案处理。2005年11月的一天,李海平送给赵中社50万元人民币。

2006年9月,在赵中社的运作下,李海平为股东的海南思创威实业有限公司竞拍到儋州“庄园广场”项目。在赵中社的要求下,该项目的过户手续很快办好。2006年11月,李海平又送给赵中社60万元人民币。

此外,2006年至2011年的中秋节、春节,李海平还12次共送给赵中社30万元购物卡。

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赵中社对李海平送钱给他心似明镜。他不假思考地说:“李海平给我送钱原因有三个,一是感谢我在涉及增值税案件上让其避免受刑事处罚,只作了行政处罚;二是在她竞标‘庄园广场’项目上要求市政府加快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支持她们进场开工;三是感谢我这几年对她们橡胶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支持和帮助。”

放纵违法 偏袒老板谋私利

2008年2月,赵中社被提升为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同年7月,赵中社到临高思远水产品公司(以下简称“思远公司”)考察工作。该公司总经理郑立钢与赵中社“一见如故”,关系很快非同一般。自从结识了郑立钢,赵中社的钱财滚滚而来。案卷记载:2012年春节前至2013年3月,赵中社先后4次收获郑立钢送给的230万元人民币和20万美金。

攀上赵中社这个“高枝”的郑立钢,自此便不再把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放在眼里。2010年底,郑立钢的公司准备在临高金牌港搞深水网箱养殖基地。在进行项目审批的同时,郑立钢先在金牌港海域展开了工程建设。2011年上半年,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发现思远公司的违规行为后,下达了处罚200多万元的罚单,并责令对施工海域恢复原状。

面对200多万元的罚单,郑立钢立即找到赵中社。赵中社随即给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打电话,批评了相关领导,让他们对深海水箱养殖项目大力扶持。对思远公司的违规行为,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只能赦免。

2011年下半年,“纳沙”台风登陆海南,对深海网箱养殖造成了很大损失,海南省政府拿出1亿元作为救灾款,其中5000万元给临高。在赵中社的帮助下,思远公司得到了2200多万元救灾款。

郑立钢当然知道,能得到如此多的救灾款全靠赵中社厚爱。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郑立钢送给赵中社100万元人民币现金。

几个月后,赵中社主持召开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意思远公司在临高县金牌港海域建设深水网箱养殖,在临高县东英镇邻近海域建设深海网箱养殖两个项目。2012年中秋节,郑立钢又送给赵中社30万元。

2012年下半年,农业部给海南批准了200艘捕捞船的造船指标,郑立钢希望思远公司旗下的临高威隆造船厂能被定为定点建造厂家。赵中社不仅答应帮忙,还为郑立钢出谋划策。为表示感谢,郑立钢在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送给赵中社100万元人民币。同年3月,又送给赵中社20万美金。

贪得无厌 收钱收物收金佛

办案人员证实,2009年8月,赵中社利用职务便利,为北斗星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在承揽105台北斗导航系统安装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2010年至2012年间,赵中社接受该公司董事长赵耀升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6000台北斗卫星导航通信系统安装工程项目和获取工程款提供帮助。赵耀升与赵中社约定,按照每台500元的标准,给赵中社300万元的好处费。按照赵中社的要求,这笔好处费一直由赵耀升代为保管,直至赵中社被查时上缴海南省纪委。

2009年至2012年间,赵耀升还先后6次送给赵中社850克黄金(价值31.22万元)和3.3万元购物卡。

随着时间的推移,赵中社凭权敛财的胃口越来越大。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赵中社为南山(海南万宁)置业有限公司在万宁日月湾旅游区人工岛填海项目申请海域使用权上提供帮助。2013年4月,赵中社带队赴山东省考察,这家公司工作人员王杰辉受公司副总委托,送给赵中社一枚金元宝(重200.01克)和一尊金佛(重60克),共计价值9.9万余元。

渎职滥权 国家损失千余万

在判决书中,还记载着赵中社两起滥用职权及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犯罪事实。

2011年7月6日,海南厚水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水湾公司”)的“武莲渔港项目”获得5宗海域使用权,共计面积92.153公顷,其中包含免费缴纳海域使用金2宗公益性项目,面积为82.0982公顷。同年11月17日,厚水湾公司向省海洋与渔业厅申请,使用“武莲渔港项目”92.153公顷的海域使用权办理抵押登记。该厅于同年11月25日复函:根据国家海洋局《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已获准减免海域使用金的公益性项目部分需补缴海域使用金后方可办理抵押手续。

2012年4月23日,厚水湾公司又提出使用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申请。该厅海域管理处处务会讨论后,仍持缴纳全部海域使用金后办理抵押手续的意见,时任厅长赵中社对此也作出了“同意”的批示。

几天后,厚水湾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焦伟与赵中社一起打高尔夫球时,向赵中社提出公司出具承诺函,先做抵押登记,办完贷款后再补缴海域使用金的请求,赵中社竟予以应允。

后赵中社超越职权,违规指令厅工作人员办理抵押登记,并签发《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表》,厚水湾公司因此获得《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证明书》。后厚水湾公司使用“武莲渔港项目”92.153公顷海域使用权等进行抵押,从8家金融机构贷款4亿元。其应当补缴的海域使用金987.13815万元以及应当支付的滞纳金588.3343万元,至今都没有缴纳,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共计1575万余元。

2012年5月21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批复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岛公司”),同意该公司的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二期工程项目用海63.2233公顷,并通知在30日内缴纳海域使用金5179.2135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宪云找到赵中社帮忙,请求分二期缴纳上述海域使用金。赵中社明知不符合财政部《关于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仍答应了曾宪云的请求,并超越职权,违规指令厅工作人员抓紧给予办理。凤凰岛公司于同年7月23日缴纳了第一期海域使用金1000万元,并于同年9月6日取得了《海域使用权证书》。但该公司并未在合同约定的同年12月15日前缴清第二期海域使用金4179.2135万元。后经多次催缴,才于2013年10月18日缴纳剩余的海域使用金。截至赵中社被立案,凤凰岛公司未能缴纳延迟支付的第二期海域使用金产生的滞纳金已达1274.6601万元,直到2014年8月19日,该笔滞纳金才缴清。

办案人员侦查发现,赵中社在儋州任市委书记时,还涉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005年9月20日,儋州市兆隆大酒店总经理简小燕向时任儋州市委书记赵中社提交了《关于购买土地兴建“儋州兆隆大酒店”项目用地的申请》,赵中社违反用地申请程序,当即作出“请朱副市长阅处,给予支付”的批示。简小燕将赵中社批示的申请呈交朱副市长,并批转儋州市国土局办理。听说儋州市国土局评估的土地价格为每亩20万元后,简小燕嫌太贵,又找赵中社帮助协调将地价降至每亩6到7万元。赵中社明知简小燕要求的地价远低于当时的政府公布基准价以及市场价格,仍置国家利益于不顾,违规操作,最后以每亩约合7.024万元的价格,挂牌出让约11.585亩,儋州市兆隆大酒店得以独家竞拍。经评估,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合约为每亩15.53万元,总价179.95万元,由于赵中社的干预,致使国家土地资产流失达98.53万元。

48人涉案 前腐后继倒一串

就在赵中社大肆受贿、滥用职权而心存侥幸之际,海南省纪委将其“请”去。为争取从宽处理,赵中社交代了部分受贿事实,主动上缴黄金制品1150.01克及1块未标明重量的金块,赵耀升上缴为赵中社保管的赃款300万元。

今年5月4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中社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赵中社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随案扣押的财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退缴的赃款300万元和黄金制品1150.01克、1块未标明重量的金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除了赵中社,其前任厅长李应济,两任副厅长陈创福、李年佑均涉及贪腐。在系统内系列案件的48名涉案人员中,担任过领导职务的有42人,占涉案人数的87.5%。其中,22名涉案人员案发时正是或曾经是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占涉案人数的46%。有的单位甚至是“一把手”“前腐后继”。(江舟 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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