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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析党员领导干部明显超正常礼尚往来如何界定

2015-11-26 15:32: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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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对于“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标准如何认定,中央纪委法规室指出,在礼节上不能只来不往,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的礼品、礼金价值要予以处分。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解读工作,推动“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中央纪委法规室解答网友关注问题。

对于“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标准怎么认定,中央纪委法规室指出,从近年来的办案实践看,从事公务的党员干部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是产生腐败行为的温床,有必要对这类行为予以纪律规范。

中央纪委法规室介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没有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也就是说,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一律不准收受。

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要予以纪律处分。这是新的规定,即日常生活中收受同事、同学、老乡、朋友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虽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但如果“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要予以处分。

中央纪委法规室强调,所谓“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一方面是指,在礼节上讲究有来有往,换句话说就是你对我怎么样,我也对你怎么样,不能只来不往。另一方面,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的礼品、礼金价值。具体给予处分时应根据各种因素综合考虑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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