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加强对网络商品经营者管理 中新社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17日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加强对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制定下发了《意见》,对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规范工商部门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提出要求。 杨红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加强对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管理,即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主动开展商品质量检查,督促网络商品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及服务义务,及时制止消费侵权行为,促进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的提升。同时也要建立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开展监管执法的制度,如实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相关情况,对被抽检的不合格商品及其经营者采取相关措施,协助做好网络商品质量监管工作。 《意见》还规定,对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自营商品以及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的自然人经营的商品,由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同时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的商品开展抽检。 杨红灿称,这样的规定,有利于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发挥对平台经营者的监管作用,促进平台经营者自觉履行质量管理责任。 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销售商品和服务的规模呈爆炸式增长的趋势。2014年,中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网络购物的用户达3.61亿人。网上零售额达到2.8万亿元人民币,占同期社会零售总额的10.6%。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经济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也对广大消费者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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