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万达集团对外发布消息称,正式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并索赔千万元。此事件的导火索是一篇在网络上迅速发酵传播的文章——《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王健林诉称,文章冒用其个人身份,发表不实言论,充满恶意、诽谤和偏见。 此案虽然刚进入司法程序,但折射出的微信公众号侵权问题却必须引起重视。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宁波市中院宣判了一起微信公众号侵权案,此案也是宁波首例微信公众号侵权案件。 记者调查发现,在针对网络谣言的维权过程中,受害方会遇到举证难、网络转发责任鉴定难、损失定损难等诸多问题。散布网络谣言的违法成本低与第三方平台责任认定难等问题,也使得网络谣言治理陷入“乏力”困局。 微信公号发谣言文章引诉讼 今年3月,一篇题为《揭开三生庐山真面目》的文章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文章称,“揭开三生种种黑幕”、历数三生公司“虚假宣传”“疯狂炒作”等。 经查,这篇文章为谣言,导致三生公司的部分客户要求退货,业绩受损。 为此,三生公司有关负责人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称文章发布者微信公众号“聚财网络科技”恶意捏造事实、歪曲真相,严重侵害了三生公司的名誉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公众号“聚财网络科技”已删除了相关文章,内容也已被屏蔽,相关功能无法显示,公众号运营人康某辩称从未发布过此类文章,认为三生公司主张的侵权事实不成立。 对此,三生公司提交了相关截图、录音资料及公证文件,表明“聚财网络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康某,同时这篇文章已经被多家影响广泛的媒体转载,对三生公司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 法院审理认为,三生公司提供的与康某交涉的录音材料、微信公众号“聚财网络科技”与康某的关系、文章的主要内容三者之间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证据链条,文章为康某发布的事实具有高度盖然性。同时,文章中“虚假宣传、大肆炒作”等字眼对三生公司进行评价,康某又未能就文章的真实性提供证据证明,因此认定康某侵权行为成立,判令康某向三生公司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一审宣判后,康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宁波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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