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受害方维权陷举证困境 记者调查了解到,为博取眼球、增加点击率,诸如“六翅肯德基怪鸡”等谣言信息成为不少微信公众号争相转发的热门内容,谣言背后呈现出一条借谣生利的商业模式。 目前,关于打击网络谣言,已有具体法律条文提供法律支持,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具体司法标准——“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关于“诽谤罪”的规定。 尽管有这些具体法律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受害方仍会受到“证据采集及认证”“谣言制造者主体难以认定”等难题的困扰。 今年上半年,“六翅肯德基怪鸡”文章被大量转发传播。因不堪谣言困扰,肯德基将10个涉嫌造谣的微信账号诉至法庭。在维权过程中,肯德基方面有关负责人表示,举证艰难使得企业在网络上维护名誉权非常难。同时,因涉及微信账号非常多,肯德基也不可能一次把他们都告上法庭。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获悉,微信公众号发布侵权文章后,受害方最直接的维权方式是通过微信号直接举报,但是这一方法存在一定弊端,需要满足“大量用户”同时举报才有可能会被微信公众平台受理并作出删除文章或封号处理。 此外,受害方若有准确证据,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侵权申诉,但需要使用公众号登录,提供有效证件、含有签名或盖章的有力证据文件进行上传。之后,客服人员会根据证据是否充分决定是否删除原文。 一方面是证据难准备、维权时间长,另一方面是谣言扩散速度快,短时间内便可造成巨大损害。因此,在不少受害方看来,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维权,无异于杯水车薪。 三生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在维权前期,他们做了充分准备,在搜集证据的同时,他们还通过公证部门进行了公证。这些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网络谣言受害方在维权时,要注意搜集和保全证据,包括涉嫌造谣者的网名、网络服务提供者、内容等。若有必要,可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帮助搜集证据,并由公证处对相关证据进行公证固定。在应对微信公众号侵权行为时,通过公证方式及时保全证据,是解决维权难题的一大利器。 □记者谢台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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