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广东一国际红通对象在韩被当地法院判刑 或将被遣返

2015-12-26 08:51:30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了解到,涉嫌合同诈骗1亿多元、国际红色通报对象沈某在韩国被当地法院判刑,下一步还将面临遣返中国。

经查,在2010年、2011年期间,梁某某、沈某母子2人涉嫌以“韩国株式会社新某产业公司”为名,与佛山市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从韩国进出口废铜的跨国贸易生意,诈骗人民币1亿多元(折合韩元200多亿元)。案发后,梁某某母子潜逃至韩国。

2013年5月,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对梁某某、沈某2人执行逮捕。其后,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对梁某某、沈某母子发布了国际红色通报,并通过公安部向韩国司法部门提出了引渡梁某某、沈某的司法要求。

2015年初,梁某某被韩国法务部门抓获并遣返中国,目前正在起诉阶段。该案的另一犯罪嫌疑人沈某已于近日在韩国被当地法院判刑,面临法律制裁。我国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协调对其办理遣返手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