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这些新规影响你我的生活
2016-01-01 08:25:18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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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白阳)时光的脚步跨入2016年的门槛,全新的一年,又将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全面二孩即将落地、居住证制度即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史上最严”……不断完善的法治,让你我的明天更美好。 全面二孩落地 生育假将获延长 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将自元旦起正式落地。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根据修改后的计生法,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妇,无论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新法还修改了有关节育强制措施的条款,育龄夫妇可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与措施。 修改后的计生法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条款。那么,今后婚假是否只剩下3天呢?专家指出,计生法修改后,婚假时间等具体问题还需各地立法机关修改对应法规条例,现在判断为时尚早。 居住证制度实施 我国告别“暂住证”时代 《居住证暂行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居住证制度正式实施后,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 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保,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持证人提供六项基本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服务等。此外,持证人还可以享受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进行机动车登记、申领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便利。 条例还对“国家版”居住证的落户通道,按照城市不同规模作出规定。条例明确,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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