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媒体通报,2015年底,全国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初步建成,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主要内容包括:重点区域未来5天形势、省(区、市)未来3天形势,以及重点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全国31个省(区、市)、32个重点城市(包括27个省会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已全面完成区域、省(区、市)级、市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建设,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通过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平台系统实现全国联网。为确保工作目标全面完成,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全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实施方案》,加强顶层设计;召开了两次全国预报工作会和一次全国预报现场会,及时掌握各地预测预报能力建设需求和工作进度,加强对地方环保部门的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举办了3次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培训班,有效提升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业务能力。 罗毅说,自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实现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业务化并发布信息以来,环境保护部已组织完成APEC会议、中国—东盟峰会、全国两会、南京青奥会、201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与保障任务。2015年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东北地区出现多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各地环保部门准确预判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为空气污染早期预警、科学评估提供了重要数据与技术支持;为各地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区域联防联控、采取切实有效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空气污染危害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公众提供及时的健康指引和出行参考。 罗毅表示,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认真总结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实施经验,进一步完善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业务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强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强化人才保障,进一步提高全国环保系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服务。 记者王昆婷北京报道 |
相关阅读:
- [ 01-11]质检总局:重点提升空气净化器等10种消费品质量
- [ 01-10]京津冀中南部今日可能重度污染 14日空气质量转好
- [ 01-08]环保部:今年起发布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
- [ 01-06]北京空气质量拐点在哪儿 2020年有望明显好转
- [ 01-03]近十年珠三角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臭氧污染依然突出
- [ 01-02]北京明起空气将逐步改善 4日5日有望达到2级良
- [ 01-02]港媒关注内地教室空气净化僵局:实际操作问题不少
- [ 12-29]北京今实施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 元旦迎五级重度污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