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出境游交保证金成旅行社“行规”:防旅游者滞留不归

2016-01-13 09:10:20 刘亚 冯耀法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郭山泽/漫画

2015年12月9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附近的民生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民生旅行社),发现这家号称“京城首家大规模旅游体验店”的公司大门紧闭,数次拨打旅行社客服电话未有回应,只剩“如银行一样坚实可靠”的广告招牌赫然在目。

民生旅行社所在大楼保安告诉记者,公司这段时间都没有营业,早前还有不少旅客上门来讨债,现在冷冷清清,也不知道是搬走了还是彻底倒闭了。

保安说的“讨债”,是指旅客要求旅行社返还出国旅游保证金。记者联系到多位被民生旅行社拖欠保证金的旅客,他们均表示,为了参加民生旅行社推出的出境游,他们每人交纳了5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保证金,但在回国后几个月,对方以“签证还没消”“还在排队”等各种理由拖欠。截至去年11月,仅通过网上自发联络的受害者就有150余人,拖欠保证金近千万元。其中只有极少数闹得特别凶的旅客拿到了钱,其他人还在苦苦等待。

“在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出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15》中提到,2014年中国出境旅游人次首次过亿,达到1.07亿人次,与2013年相比,同比增长19.49%。从总量上来看,已经连续两年成为世界排名第一的世界客源地。”中国旅游研究院国际研究所所长蒋依依告诉记者。但伴随着出国旅游热度上升,也出现了一些旅行社及工作人员对旅客交纳的保证金逾期不还、挪作他用的现象。由于目前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对出国旅游保证金作出规定,旅游业对于如何收取、保存和退还也没有制定明确规则,旅游保证金管理一片乱象。

千万保证金到期未退

杨先生夫妻怎么也不会想到,在经历了一场愉快的欧洲之旅后,又走上了一条讨债的漫漫长路。和他们一起走在这条路上的,有数百名与他们有同样遭遇的游客。这群人希望追回被旅行社扣下的高达数千万元的旅游保证金,不过从目前的情形看,他们仍然不清楚何时能拿回这笔钱。

事情的起因是2015年8月一条来自民生银行的旅游推销短信:“民生旅行社推出荷德法瑞奥5国11日古典艺术之旅,售价18888,刷民生信用卡,享两人同行一人免单。”杨先生是民生银行老客户,而且正好有出行计划,看到这条短信后便在民生银行网上商城购买了这款旅游产品。

付款成功后,正准备享受美好假期的夫妻二人,却被民生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要求向旅行社交纳5万元的出国保证金。这让不是第一次出国旅游的夫妻两人心生疑窦,因为按照过往的经验,出境游只需提供资产存款等证明,或者冻结银行资产即可,从来也没有向旅行社交过保证金。

夫妻二人权衡之后,决定放弃这个旅行计划,便要求民生旅行社退还已支付的款项,不料对方表示,旅游费用已经交纳,如果不交保证金,导致办不了签证属于客户违约,旅游费用不予退还。并且,民生旅行社还言之凿凿称,交纳保证金的事项在网上已经写明。杨先生得知后才恍然,可能是一不小心掉“坑”里了。杨先生随后重新查看网上商城关于旅游产品的描述时,在极其不显眼的位置发现“签证保证金”的字样。最终,杨先生只能妥协,支付了共计10万元的保证金。

但旅行结束后几个月,民生旅行社并未按照约定及时返还保证金。杨先生夫妻只好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国家旅游局等部门投诉,结果在维权的过程中,发现和他们一样被欠保证金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建立了讨债QQ群、微信群,每天互相告知维权的进展,共商解决对策。

这些未获得退款的旅客中,不乏借钱交保证金出国的。比如来自福建福州的陈女士等四人,共交纳20万元保证金,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向亲戚借款,由于民生旅行社未退款,亲戚频频向陈女士父亲发难,老人家年过七旬还被逼写下欠条。广西柳州的刘先生和女儿交了10万元,好心的朋友们帮他们凑齐10万元,本想着回来就能还钱,可如今一拖再拖,最近朋友的母亲患病住院,朋友天天追着要钱,刘先生又急又内疚且无奈。

去年11月29日,民生旅行社委托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发布了一份告知函,文件中称:“受其委托,告知民生旅行社的游客,民生国旅、股东个人和股东的家人正通过质押股权、抵押资产等方式向融资机构获得融资,承诺等融资资本进入监管账户后,对所欠全部游客保证金分三期退还,2016年2月29日前退还全部金额。”

对此,多位游客向记者表示,民生旅行社正在统计信息准备退款,但截至目前尚未还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