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月27日电 (记者 申冉)2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该市自2013年以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数量年增长率均超过50%,其中98%以上是外地流窜至该市的外来人口。由于传销组织中的高层“首脑”信息隐秘,神出鬼没,难以被抓获归案,导致对该类犯罪的打击难度很大。 据南京中院刑二庭庭长张松涛介绍,2013年以来,该市两级法院共审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69件,案件年增长率均超过50%。三年来,两级法院共生效判决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301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8人,占生效判决总人数的2.66%;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293人,占生效判决总人数的97.34%;判处有期徒刑缓刑22人,占生效判决总人数的7.31%。 其中尤以涉及“自愿连锁经营业”的传销组织占案件总数的八成以上。 据介绍,该类传销组织往往打着“自愿连锁经营是政府引进的合法项目”的旗号,甚至有的被抓人员供诉,像“一次性投入69800元,最后回报1040万元”这样的宣传口号,能够诱骗不少人、甚至高学历人员参加传销。 “这类组织内部结构严密,分工较细,在全国多地区开展传销活动,是近年来发现的规模最大、辐射最广、危害最严重的传销组织。”张松涛告诉记者,这类传销人员组成复杂,外地人、青年人占了绝大部分。 加上传销组织体系内往往是一级联系一级,不同层级间设置联络窗口,高层级的组织、领导者隐藏于幕后发布指令,且禁止探听不同体系、不同层级人员信息,资金往来以现金为主,无书面凭证;尤其是传销组织窝点存在流动性,传销人员经洗脑后对司法机关存在对抗情绪。 “上述种种导致传销组织中的高层级‘首脑’信息隐秘,难以被抓获归案。”张松涛坦言,在南京被抓获归案的最高级别的人员仅是该组织中河南体系的负责人,而多数被查处的只是传销组织中的“经理”级别人员,而这些人实际并未从传销犯罪中获利。传销组织中处于金字塔尖、具有极大危害性的人员往往难以被抓获归案,这也使得传销组织难以被真正取缔,打击效果难以有效实现。 “传销组织往往大量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地区租凭房屋活动,因聚集而引发的故意杀人、跳楼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亦时有发生。”张松涛表示,司法机关近年来以从重从严打击、加大处罚力度、宽严相济分化瓦解传销犯罪分子等方式,对该类案件进行严控,“不过由于无法抓到‘头脑’,要真正取缔这类组织难度很大,只能坚持严打和宣传,让老百姓自觉拒绝和防范传销组织,让这类组织无处容身。”(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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