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河北宁晋致22死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共有75人被处理

2016-01-31 18:37:01 周宵鹏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2015年7月12日,河北省宁晋县东汪镇东汪一村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23人受伤。河北省安监局日前通报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包括涉案犯罪嫌疑人和相关责任人在内的75人被不同程度处理。

在事故直接原因上,认定为非法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摩擦、撞击导致爆炸。在事故性质上,认定为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爆炸责任事故。在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中,非法组织者及非法参与者共18名犯罪嫌疑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公安机关逮捕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犯罪嫌疑人7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3人,追捕4人;宁晋县东汪镇人大主席张书林等5人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对包括宁晋县委书记、宁晋县县长、宁晋县公安局副局长、宁晋县东汪镇东汪一村村委会主任等在内的相关责任人48人,建议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8人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调查报告显示,事发当天,宋世才、孙乡保、周运峰3人,组织15名南宫市大村乡北孟村有烟花爆竹制作手艺的人员在沙龙制衣公司内生产烟花爆竹。生产过程包括混药、装上响烟火药、装下响烟火药等工序。9时07分,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摩擦、撞击导致发生爆炸。爆炸造成中心现场厂房完全坍塌,现场3辆用于非法生产的车辆被烧(炸)毁,周边25家企业、25户门店、59家住户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885万元。记者周宵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